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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连检察机关:192名职业导师开门纳徒

2014-05-08 10:57:4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大连长安网 

  精英骨干当导师,年轻干警当学徒,营造互帮互学、共同提高的氛围,锻造一只具有较高法律素养和专业水平的检察队伍。5月6日,辽宁省大连市检察院召开大连市检察机关职业导师聘任大会,向在全市检察机关范围内首批选任的192名职业导师颁发聘书。这些职业导师将以“师父带徒弟”的形式,对年轻检察干警进行手把手、一对一的专业职业训练与辅导,让年轻干警在思想信念、办案技能、社会感知等方面快速成长。

  据市检察院相关人员介绍,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干警共有1228名,经多年努力,已形成了一批政治立场坚定、检察业务精通、工作成绩突出的骨干队伍,这次受聘的192名职业导师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职业导师的任职条件严格,不仅要有丰富的工作经验、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专业的综合素质,也要体现检察职业意识较强、职业道德较高,人品、口碑要好。根据制定的《大连市检察机关职业导师制试行办法》,职业导师实行聘任制,首期为2年。期间,市检察院将定期对导师和培养对象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通过岗位技能大比武的形式对其进行全面考核。

  市检察院检察长赵建伟要求,职业导师必须保持强烈的责任感与使命感,结合培养对象特点,循循善诱,因材施教,同时,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与完善自己。年轻干警要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自律,虚心求教,使自己在思想和业务等各方面尽快成熟起来。他强调,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从职业性质来讲,更偏重实践经验,从职业特点来看,不仅要明是非、能办案,也要充分了解社会,接地气,才能被百姓理解和支持。建立检察职业导师制,推行师傅带徒弟式的人才培养机制作为“职业能力建设年”活动的一个重要平台和载体,要坚持常抓不懈,切实在全市检察机关营造崇尚学习、尊重人才、钻研业务的良好氛围,真正把检察机关建设成学习型机关,夯实检察工作基础,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检察事业科学发展做出新贡献。(辛宪明)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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