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公众版> 地方动态> 福建

厦门:创新涉台审判机制 服务两岸和平发展

2014-05-08 09:31:4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创新涉台审判机制 服务两岸和平发展

  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副院长兼法律研究所所长 彭 莉

  2008年以来,台海局势发生了重大的积极变化,两岸各领域交往、交流的规模不断扩大,和平发展已成为两岸关系的主题。在两岸大交流、大合作的新形势下,涉台审判作为两岸交往进程中衍生的法律问题解决渠道之一,其重要性日益显现。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地处大陆最大最早的国家级台商投资区,近年来,在涉台审判和两岸司法互助方面先试先行,大胆探索,举措不少。

  第一,设立具有独立建制机构,实行“三审合一”。就福建部分沿海法院而言,虽然涉台案件数量远多于涉外案件,但在较长的一段时间里,涉台审判工作组织架构基本上与涉外案件审判合一,其独立性不足。随着两岸关系的不断发展,这一状况已越来越难以适应现实的需要。海沧法院自产生涉台案件集中管辖思路起,便着手建立有独立建制的涉台法庭,将全市六个区的涉台一审民商事、刑事、行政案件纳入一个专门机构集中审理。不同于内设的“涉台审判庭”、“涉台合议庭”,海沧法院涉台法庭在建制和管理上相对独立,且高级别设置法庭机构,专业化配备工作人员,从而充分保证了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实现“专业人办专业事”。

  第二,聘请台胞参与案件调处,提升司法公信。台胞调解员与涉台案件的当事人有着更为相通的生活圈子和文化习惯,更容易获得当事人的信任和认同,因而也更有利于消除当事人疑虑。海沧法院涉台法庭聘请了7位热心台商为调解员,快速化解了很多纠纷,有力地推动了涉台案件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三,出台便民利民举措,方便台胞诉讼。海沧法院涉台法庭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最大化便民利民”原则,针对涉台案件的特殊性,出台了一系列的便民措施,具体做法包括:强化科技支撑,探索实行网上预约立案,利用科技法庭审理案件,实现各类证据的可视化展示,试行远程证人作证、远程视频开庭;启动周末法庭和夜间法庭,利用周末和晚上时间开展庭审、调解、送达等活动;采取巡回审判的方式,到当事人所在地进行就近审理,免去当事人来回奔波之累。上述举措有效解决了部分当事人因各种原因难于到庭的难题,切实维护了台胞的合法权益。

  涉台审判事务是中国大陆的特殊法律事务,具有一定的“两岸特色”。海沧法院涉台法庭积极作为,勇于创新,为建设有利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两岸特色”法制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主要表现为:

  第一,树立了公正、高效的司法形象。海沧法院涉台法庭集中管辖全市一审案件,有效避免了法律适用不统一和不同法院同案不同判等情况,有力地排除了地方干扰,保证了案件质量,提高了诉讼效率,进而增进了台胞对大陆法治环境的信任感。目前,在厦台商普遍认为厦门是一个讲诚信讲规则的理想投资地,不少投资企业正是因为认同厦门司法环境,因而增强了在厦增资扩产的信心。

  第二,促进了厦台关系的不断发展。随着《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和国务院对福建“两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先试区域”战略定位的确立,厦门对台经济、文化、人员交流与往来日益频繁,相应地,涉台案件也急剧增长,案件所涉领域不断拓宽,涉台案件越来越复杂,审判的难度越来越大。海沧法院涉台法庭坚持“审判专业化、服务人性化、调解多元化”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了司法作为社会关系的调节器、减压阀的功能,赢得了台胞的赞誉。

  第三,“先试先行”的示范效应初步显现。两岸间的开放是循序渐进、由点到面的,从最初的探亲访友到投资经商再到今天的就业就学定居,从部分省市逐渐扩展到大陆各地,因此,涉台法律事务往往最早出现在福建特别是厦门等与台湾地区人文、经济关系密切的部分省市,这些地区对司法创新的需求和动力也最大。海沧法院涉台法庭因台而设,经过近年来的努力,其影响力正随着涉台审判工作的开展而不断扩大,各级领导密集前来调研,兄弟法院纷纷到访观摩,新华社、台湾中天新闻、香港文汇报等知名媒体也多次予以跟踪报道,品牌效应与示范效应日益显现。

  作为大陆最大的台商投资开发区法院,海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不断加大对台商台企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当前,两岸关系正从和平发展的开创期进入巩固深化期,海沧法院涉台法庭要更好地扮演涉台司法创新“排头兵”的角色,仍大有可作为的空间。

  第一,积极推动台商投资开发区法院建设。海沧法院涉台法庭虽名为法庭,但受理着全厦门市的一审涉台民商事、刑事、行政案件,一年中需承担近千件涉台案件。厦门身处对台工作最前沿,辖区内有三个台商投资区,有4000多家台企和十几万台胞。对此,要以开阔性的视野和前瞻性的思维,积极谋划和推动台商投资开发区法院建设。

  第二,进一步畅通两岸的司法互助渠道。海沧法院涉台法庭除受理全市一审涉台案件外,还承载着对台司法交流合作的重要功能。涉台法庭成立以来,积极推动两岸司法交流互动,大力开辟两岸司法互助“绿色通道”,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今后,海沧法院涉台法庭应以畅通两岸司法互助渠道为己任,力争专门办理涉及厦门市辖区的两岸司法互助业务。

  第三,强化理论研究与经验推广工作。创新需要突破原有做法,需要打破常规,但并非为所欲为、毫无限制。司法机关的大胆创新与积极探索,要获得更为强大的生命力,还必须寻求相应的理论指导与理论支撑。为此,建议通过全面、系统、深入的实证研究,对海沧法院涉台法庭涉台审判和两岸司法互助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创新性做法进行梳理、归纳与提炼,使之从实践上升到理论层面,进而指导和推动涉台审判和两岸司法互助制度创新活动在更大的范围与区域展开,为全局性的实践难题的解决提供理论支持。

[责任编辑:朱诗瑶]
相关报道

·福建生态司法添绿八闽河山
·[视频]福建厦门:思明法院开通微信公众平台
·福建法院搭台扶持青年干警
·福建消防站全设固定开放日
·福建长安网
·福建厦门集美破获系列盗窃别墅财物案

·福建厦门集美破获系列盗窃别墅财物案
·福建上杭挂牌成立古田会议会址警务室
·福建司法厅:实现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全面覆盖
·福建厦门涉台司法工作纪实
·福建云南协作捣毁一贩卖麻黄素犯罪团伙
·福建厦门警方推出新版网上办事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