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委、市政府在医患纠纷化解工作中,积极引入人民调解机制,为医患双方搭建一座平等沟通、和谐对话的“桥梁”,有效预防和化解了大量不稳定因素。近三年来,全市共调解医患纠纷1175件,调解成功率和协议履行率分别达到96%和100%。
泰安市委、市政府主动将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全市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总体部署,专门成立了泰安市人民调解员协会,依托该协会,组建了医患纠纷调委会,使其从一开始就保持了人民调解的本质属性,做到了独立、中立、公平、公正。市里专门成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以市医患纠纷调委会为平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合力化解医患纠纷的新格局。
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市委主要领导明确要求,必须为医调委配备一支掌握专门知识和调解技巧的人才队伍。一是高标准选人才。严把入口关,通过公开招考、选任聘任的形式,从市政法机关和医疗机构聘用了6名专业知识丰富、调解技能娴熟的退休同志,专职从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聘请20名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兼职调解员,建立起23人组成的法学专家库和492人组成的医学专家库,打造了一支既懂医又懂法、专兼职相结合的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员队伍。二是常态化练内功。市司法局将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员的培训纳入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培训计划,调解员从政策法规、调解规则、调解方法等入手,突出加强法律、医学、心理学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在较短时间内成为了化解医患纠纷的行家里手。三是严要求保质量。不定期对调解员化解纠纷情况开展质量评查,根据调解质量和当事人满意度,综合进行考评,兑现奖惩措施。
在纠纷化解中,泰安市以提升整体效能为目标,始终坚持预防、调解、处置并重。一是提前介入。市委、市政府要求,以“平安医院”创建活动作为载体,积极构筑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与医疗机构投诉管理衔接机制,在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纠纷的发生。二是依法调解。坚持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出发,情、理、法相结合,灵活机动,因势利导,努力使每次纠纷化解都能达到院方认可、患者信服。三是全天候控制。建立跟踪回访机制,对调处的每一个案件,按要求对当事人进行回访,指导医疗机构针对纠纷易发部位和环节查漏补缺。市里专门出台《处置重大医患纠纷事件预案》,对处置的时限、方式方法和协调联动作出规定,特别是在遇到“医闹”等现象时,确保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坚决予以打击,维护了正常医疗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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