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5年来,共受理医疗纠纷2304件,调解完结2096件,调解成功1833件,调解成功率87.5%,协议履行率100%,实际赔付金额共计13343.9万元;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30起,避免民转刑纠纷激化5起,化解群体性械斗事件4起。2010年、2013年连续两次被司法部命名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全面抓好制度建设。天津市医调委坚持用制度规范行为,制定并完善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操作规程》等近20项工作规章制度和26种调解文书;建立了纠纷接待受理和咨询台账,规范了接待、受理、调解、回访等程序;完善了人员绩效和考核制度,推行了定期回访制度,开展对调解员满意度测评;通过建立互联网站、设立电子视屏等方式,公开调解程序、赔偿标准、调解纪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重点抓好队伍建设。天津市医调委不断加强人员配备,打造职业化、专业化、专兼职相结合的人民调解员队伍。2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全部具有临床医学、药学或法学等专业资质,聘请了239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医学专家、司法鉴定人、律师和保险人员组成专家咨询委员会。
突出抓好党的建设。天津市医调委在创建文明服务窗口的同时,注重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员统一佩戴党徽上岗,亮明党员身份,兑现服务承诺。每当发生医疗纠纷,党员调解员总是第一时间冲锋在前,视患者为亲人,像解决自己的问题一样解决当事人的问题。
公信力是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成功与否的关键。工作实践中,天津市医调委始终把调解的公信力作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生命线来维护,坚持依法依规调解原则,坚持清廉自律调解原则,坚持居中调解原则。五年来,经市医调委调处的2000多件医疗纠纷案件,基本都得到了医疗机构认可和患方肯定,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没有一起反悔起诉到法院的,人民调解公信力得到切实维护。
程序严谨是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开展工作以来,天津市医调委以严谨的调解程序保证调解结果公平公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医疗纠纷第一道防线作用。截至目前,有近百起医疗纠纷经市医调委调查核实,认为医方无过错,作出不予赔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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