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将固体废料直接埋入地下,任由其污染土壤及水源。今年2月,环保执法人员从江苏和利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车间地下挖出固体废料60余吨。4月3日,江苏省灌云县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对企业4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捕决定。
这起案件的快速办理得益于连云港市由检察、法院、公安、环保等多部门参与的环境执法司法联动协作机制,该项机制在江苏省检察机关全面推行一年有余,如今已初步构筑起保护生态环境的有力屏障。
完善机制优先办案
2013年初,常州市检察机关依托环保联动执法中心,在江苏省率先打造集“环境公益保护行政、民事、刑事三位一体”的“检察引导、联动执法”一站式环境维权新模式。很快,在江苏省检察院的部署下,全省检察机关积极会同当地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合力打造环保执法司法联动工作机制。
据了解,立足于办案,江苏省检察院与法院建立污染环境优先办理、快速办理等工作机制,联合会签文件要求全省司法机关发挥刑事司法职能,依法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强化环境保护行政案件的法律监督,依法办理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民事案件。为了提升资源环境案件专业化办理效果,全省逐步建立了资源环境案件集中管理机制,目前各市已指定与法院集中审判相对应的1至4个基层检察院集中办理资源环境类犯罪案件。
在不断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机制过程中,全省检察机关严厉打击环境类刑事犯罪,斩断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取得显著成效。据统计,2013年至今年3月,江苏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污染环境犯罪案件18件41人,批准逮捕13件29人;共受理审查起诉污染环境犯罪案件31件85人,起诉14件61人。共查办发生在环保领域的职务犯罪51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43人,渎职侵权案件8人。
据悉,今年,江苏省检察机关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切实防止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的情形发生。
互联互通形成合力
“环保是一个专业技术性很强的领域,检察机关在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中经常会遇到取证难、鉴定难、认定难等实际问题,而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在判断案件是否应该移送司法机关以及如何调取、固定相关证据时也会犯难。”江苏省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长郑雯静说,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形成工作合力,才能有效打击环境类刑事犯罪。
据了解,江苏省检察院与省环保厅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除互相通报工作情况外,对于案件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专业性问题及时沟通,争取有关专业问题达成共识,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
去年以来,依托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全省检察机关不断健全以信息通报、案件移送为主要内容的衔接制度,常州、连云港市检察院通过与公安、环保、国土、海关等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对各自开展的打击环境污染专项行动、相关案件的查办情况进行通报,并对查处此类案件亟需解决的问题充分交流。
灌云县检察院及时督促环保执法部门对问题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和停产整改,推动临港产业区环污治理迅速走上良性运行轨道。
检察建议源头防控
“职务犯罪的诱因往往是环保系统内部监督缺位,监管权力利益化等问题。”郑雯静说,检察机关结合案件的办理,积极开展预防环保领域刑事犯罪工作,提出对策建议,一方面可从源头上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另一方面也可推动环保部门加强对污染企业治理力度。
2013年11月,江苏省检察院与南通市检察院联合开展预防调查,并从完善职权配置、深化权力运行制度改革、减少环保人员履职风险等角度,向省环保厅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对策建议。环保厅十分重视,目前正逐步推进深化环保行政审批和管理制度等改革。
据了解,扬中市检察院针对部分企业私自倾倒工作废料污染环境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促成油坊镇政府引导相关公司将玻璃钢边角料粉碎用于生产建筑专业砖,从根本上解决了该市玻璃钢生产企业的废料处理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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