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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出台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实施细则

2014-05-06 11:17:1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四川法制报 

  记者5日从省高院获悉,四川省高院近日制定下发了《关于全省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实施细则(试行)》,供全省法院遵照执行。实施细则规定,网上公布的裁判文书,对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中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应匿名处理;此外,公开的裁判文书应当删除自然人的住址、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及未成年人的相关信息等。

  涉及个人隐私裁判文书可以不公开

  实施细则明确,全省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统一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各级法院可以在各自政务网站设置当地裁判文书公开栏目,同时应当在网站的醒目位置设置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网址链接。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公开: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刑事案件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以调解方式结案的;其他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

  婚姻纠纷案件当事人姓名匿名处理

  实施细则规定,公布的裁判文书应当保留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真实信息,但对下列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的姓名应当进行匿名处理: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中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证人、鉴定人;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且不属于累犯或者惯犯的被告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当事人明确请求对其姓名或者名称进行匿名处理并有正当理由的。

  公布的裁判文书应删除未成年人信息

  据规定,公布的裁判文书应删除下列信息:自然人的家庭住址、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健康状况等个人信息;未成年人的相关信息;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银行账号;商业秘密;其他不宜公开的内容。

  依照实施细则规定进行技术处理的部分外,应当与送达当事人的裁判文书内容保持一致。

  背景

  2013年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 《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要求从2014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应当在互联网全面公布。

  今年1月,四川召开全省中院院长会部署要求,全省法院要在今年内实现裁判文书全面上网公开。(记者 开永丽)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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