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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市社区矫正纪实

2014-05-06 10:59:4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平安广西网 

  轻轻拂去失足者心上的尘埃

  ——南宁市社区矫正纪实

  “春雨懂我,让蔫萎的花蕊,变得鲜艳;由心萌发的嫩绿,回报春雨的柔……”这首诗出自广西南宁市社区矫正对象“小龙女”之手。曾经“张牙舞爪”的她,如今多了几分温文尔雅。这得益于街道司法所的不抛弃不放弃,南湖社区矫正对象龙某如是说。

  社区矫正,是国家于2003年开始着手试行的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南宁市每年接收社区矫正对象超过1100名。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司法行政干警,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人文理念,把心血化作春雨,涤荡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灵污垢和行为恶习,使他们重新融入社会。

  除心霾 把心捂热

  “一时犯了错,只是人生的转折点,不是生命的终点,活着就有机会”,南宁市宾州司法所副所长江淼,在做欲寻短见的矫正对象陆某思想工作时说,“你有4个儿子,他们还未成年,没有你这个母亲,他们今后的日子怎么过啊。”

  江副所长入情入理的话,融化着陆某冰冻的心。

  原来,陆某婚后生育4子,因家庭陷入贫困,一时糊涂的她走上了贩卖毒品的道路。2011年4月在广西女子监狱服刑达10余年的陆某,因患病暂予监外执行。从监狱转入社区矫正后,陆某虽然回到了家,但面对穷困潦倒的家庭和行为无常的丈夫,加之病痛的折磨,对生活心灰意冷,几度想一死了之。

  江副所长掌握这一情况后,从自己既是一名女性,也是一位母亲的角度,反复劝导陆某多为自己的孩子着想,孩子既需要母亲的温暖,更需要母亲的呵护,母亲在孩子就有希望。江副所长一边经常上门与陆某谈心聊天,隔三差五发短信安慰她,发动陆某的家属和亲朋一道鼓励她勇敢抗病,让她坚信生活会好起来;一边争取政策方面的援助,解决陆某治病和日常生活急需等问题,组织司法所党员和社会公益人员与陆某结成帮教对子,定期到陆某家里细心照顾她的生活。经过宾州司法所近3年的努力,至2014年3月解除矫正时,陆某不仅战胜了病魔,还根据司法所的建议办起了“农家乐”,过上了衣食无忧的生活。

  矫正先矫“心”。为此,南宁市司法局指导12个县(区)司法局、125个司法所设立了社区矫正心理辅导站和帮教服务站共327个,开通全市社区矫正信息网络系统,专门为近2000名社区矫正对象提供24小时的心理辅导服务和政策救助咨询服务,重新唤醒他们对生活的希望。

  清顽疾 把行扶正

  “破罐子破摔,是社区矫正对象的一大顽疾。”南宁市新竹司法所所长黄恒介绍说,“帮之以情,导之以理,矫之以法,下细功夫、慢功夫、长功夫,才能收到疗效。”

  庞某是新竹社区的矫正对象,曾因贩运毒品被判死缓,后在监狱服刑中表现特别突出,多次获减刑。2010年患有严重疾病,庞某获保外就医,转入社区服刑。随着服刑环境的宽松,庞某小错不断,生活态度消沉散漫。

  新竹司法所在严格依法纠正庞某不良行为的同时,黄恒所长还与庞某结成帮教对子,实施“一对一”的心理疏导和行为矫正工作,给他讲生命的意义、生存的道理、生活的法则,还亲自带他参加社区服务活动,让他在服务社会中体验人生的价值。

  近4年来,庞某见司法所的干部和黄所长不仅没有对自己另眼相看,还把自己当作兄弟照顾有加,人开始变得开朗起来,每个星期自觉到社区服务站参加公益活动,有了收入还主动资助比他困难的人群。今年3月29日傍晚,庞某骑电动车经过友谊路江南公路局附近时,一辆从他身边飞驰而过的电动车,在前方约20米处受沙井盖的阻碍,连车带人摔倒在地。庞某见状,迅速上前查看,发现一男子已经昏迷,血流满地,他第一时间拨打了120电话。在救护车到来前,庞某几次拦车欲将伤者尽快送医,但未果。他只好守护着受伤男子,防止其遭受二次伤害。120救护车到达后,庞某协助医护人员将受伤男子送上车方离开。后来,受伤男子的家属到社区感谢庞某时,庞某救人不留名的事迹才在社区传开。

  在南宁市社区矫正对象群体中,类似庞某生活状态和社矫经历的约占68.7%,他们在司法所和社会公益人员的帮助下,由消沉变得乐观,由自卑变得自强。

  指出路 把业安好

  “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关键是要给矫正对象找到生活出路。”南宁市司法局分管社区矫正工作的赵克英副局长感慨地说,“南宁市通过‘职业培训校园化、就业创业基地化’的模式,先后在市县(区)镇(乡)建立了306个就业安置基地或就业服务站点,专门解决矫正对象回归社会时的出路问题。”

  南宁市宾阳县新桥社区矫正对象赵某,于2012年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缓刑,依法接受社区矫正。因为有罪在身,他很担心自己日后的工作和生活。

  新桥司法所了解到赵某的心思后,及时与赵某进行思想沟通,耐心介绍社区矫正的性质、原则和人性化设计的特点,鼓励他依法参加矫正,发挥自己懂种植、善经营的特长。

  赵某接受了司法所的中肯建议,后在司法所的多方协调下,共筹措资金40多万元,在自己的村庄办起了经济林场和烟花爆竹厂,吸收周边村庄剩余劳动力40多人就业,每年总产值近100万元,获得纯利润达10多万元。周边100多户人家也跟样学样,纷纷走上了致富路。

  护姻缘 把家重圆

  “家庭,是社会和谐的细胞。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一个重要的切入点,就是要把矫正对象的家庭维护好。”南宁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蓝树源在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上指出,“只有每个家庭幸福圆满,才能保证全社会和谐稳定。”

  30岁的邹某,系南宁市建政社区矫正对象,2013年7月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判缓刑,接受社区矫正。刚到建政司法所报到时,邹某给大家的第一印象是抵触和心思重重。

  建政司法所的工作人员热情地接待了他。司法所长米传成见他年轻,且是网络方面的好手,于是安排了一名和他年龄相仿、也懂网络技术的专职矫正员,同他交流沟通。很快,邹某消除了思想顾虑,敞开心扉说出自己的心事。

  原来,邹某犯罪后,女友欲提出分手。他希望得到矫正小组的帮助,挽回即将逝去的爱情。

  建政司法所矫正小组辗转找到了邹某的女友梁某。说明来意后,梁某表现得不冷不热,并对邹某犯错感到很意外。在谈话中,米传成所长发现梁某对邹某的感情还在,只是一时接受不了男友犯罪的现实。于是米传成对梁某说,邹某犯错只是一时的冲动,本质很善良,爱情坚贞的一个重要表现是“有难同当”,人与人之间认识容易,相爱不易,且行且珍惜。梁某深受感动,遂与邹某重归于好。

  在南宁市社区矫正对象群体中,因犯罪后导致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的占19.7%。为此,南宁市司法行政系统,联合市县(区)妇联、共青团等社会团体,成立了383个共2360名成员参加的“彩虹桥”法律服务志愿队,经常深入社区矫正对象家庭,做好婚姻关系修复工作,修复成功率达86.4%,促进了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彭敏 朱玉清)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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