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推进非公经济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既是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4月29日,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徐晓林在武汉市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第八次全会暨非公经济领域职务犯罪预防理论与实践研讨会上如是说。徐晓林认为,治理和预防非公经济领域职务犯罪,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借助社会的力量、政府的力量、人民的力量形成整体合力才能奏效。
将非公经济领域纳入社会化大预防体系
“近年来,非公经济步入快速发展轨道,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就业的主渠道和自主创新的重要力量,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少数企业家违法违规经营,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挪用企业资产,有的缺乏风险防范意识,对企业管理不到位等等。”武汉市检察院预防处处长陈正军会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因此,将非公经济领域纳入整个社会化大预防体系,成为我们近两年来的工作重点之一。”
陈正军介绍,2012年4月,在该院的建议和推动下,武汉市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第七次全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公经济领域职务犯罪专项预防活动。两年来,该市检察机关通过深入企业开展广泛而有针对性的预防宣讲、搭建沟通对话机制、提供预防咨询和检察建议等,在帮助企业完善内部制度、加强法律风险防控、提升商业道德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股东如何区分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企业的集资行为符合哪些条件才合法?”2012年底,武汉市检察院预防处通过大量走访调研和邀请座谈,收集了非公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各种法律困惑。将这些问题分门别类整理后,他们精心编写了一本《民营企业家法律风险防控100条》的小册子,告知企业如何防控合同管理、企业治理、劳动用工等方面的法律风险。该手册在企业免费发放,受到了企业人员尤其是经营管理者的欢迎。
多措并举开展非公领域职务犯罪预防
在4月29日的会议上,武汉预防职务犯罪研究中心汉阳研究所宣告成立。据了解,早在2002年,汉阳区检察院就开始高度关注非公企业职务犯罪预防,组织了一批专家学者和企业人员,共同开展此领域的理论研究。
“汉阳研究所成立后,将更加侧重于实务研究,以弥补以前我们偏重纯理论研究的缺陷。”陈正军说。
除致力理论研究外,汉阳区检察院在帮助辖区企业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上也下了很大功夫。通过建立涉及职工切身利益、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重大决策和生产经营管理等重大事项的公开制度,企业管理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正如该院共建单位、武汉金牛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所言,“制度建设成为了推动企业快速发展的强大动力和根本保障,激发了企业的活力和创造力。”
作为“楚天建筑之乡”,该市新洲区建筑企业众多。新洲区检察院针对不同建筑企业和人员特点,制定实施了四套预防方案:对于从事工程承揽的超大型建筑企业,重点帮助其加强资金流转环节的监管管理,着重预防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侵财类职务犯罪;对于从事设计、园林施工等技术密集型建筑企业,重点预防侵犯商业秘密等职务犯罪;对于从事土木施工、工程分包的劳动密集型企业,重点预防外来务工人员犯罪、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等;对于驻外施工人员,则通过宣传图板、手机短信等形式进行提醒式教育。
该市武昌区检察院则针对药品和医疗卫生器械购销环节容易滋生商业贿赂的问题,介入辖区民营医院重大药品和医疗卫生器械的招投标活动,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开展全程同步预防,引导其采用正当手段进行招投标竞争,保证了整个药品、器械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和公正。该院还通过协助审阅预防单位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参与现场讨论和考察论证,给预防单位提出弥补性意见和建议。
非公企业变“要我预防”为“我要预防”
检察机关的多重举措有效感染了企业,企业开始变“要我预防”为“我要预防”,主动将检察官请进来。去年9月,武汉本田公司外籍董事诚邀该市江汉区检察院检察官到公司开展预防专题讲座,加强员工警示教育。9月27日,江汉区检察院兑现承诺,到该公司召开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律咨询会,对公司高管抛出的有关商业贿赂问题进行了授课式解答。
“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让企业家们既成为经济活动中的行家里手,又成为奉公守法的良好公民;既在经济发展中立功,又在社会生活中立言、立德,为改革发展稳定担负起自己应尽的责任。”武汉市检察院检察长孙应征表示,今后该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深化非公经济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加强对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在设立审批、日常监督、公共服务、行政处罚等环节存在的机制漏洞和体制缺陷的调查研究,提出改革完善的意见和对策,引导其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发挥其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花耀兰 周晶晶 熊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