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体系更加完善
引入“立体管理”思维,形成顺畅的道路管理协调机制
2013年1月,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发布的《汽车社会蓝皮书》认为,2012年中国正式进入汽车社会,每百户家庭私人汽车拥有量已超过20辆。
我国进入汽车社会的速度是中国经济的一个缩影,步伐之快令世人惊叹。诞生在“前汽车社会”的道交法,能否适应日新月异的交通环境,有效实现自身的“进化”?
专家认为,目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与道路交通现实之间存在一些“空白”,国家立法机关应继续重视、关心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体系,适时启动道交法及相关法律再修订工作,加大对严重超速、超员、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法律惩处力度,强化对不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的部门、单位及个人的责任追究,建立更加严格的权责一致的法律责任体系。
“道交法的进化首先要保障安全,然后兼顾效率。”余凌云表示,道路安全涉及人、车、路各个方面,不仅包含交管部门,也涉及到城建部门、工商质检等部门。因此,未来的道交法需要引入“立体管理”思维,形成顺畅的协调机制来综合治理。
“交通是一个交叉、渗透、复杂的网络问题,任何硬件软件上的单一手段都于事无补。法规上进行限制也只是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公安部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我国正处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最艰难的爬坡时期,保持平稳与出现反复正处于拉锯状态。随着汽车社会快速发展,机动车、驾驶人数量和交通出行流量仍将持续快速增长,面对道路交通持续大发展的形势,全面做好交通管理工作任重道远。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10年来,在年均机动车递增1500万辆、驾驶人递增2000万人、公路通车里程递增11万公里的背景下,全国道路交通事故从2003年的66.7万起下降到2013年的19.8万起,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从2003年的10.4万人,下降到2013年的6万人以下,重特大交通事故从2004年55起下降到2013年的16起,减少39起。
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人们在为道交法的颁布实施欢欣鼓舞的同时,还有一些隐忧:法律能否得到严格执行?能否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这既是对执法者的期待,也是对执法者的考验。
10年来,公安部会同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工信部、商务部、农业部、安监总局、质检总局等部委,先后联合发文150余件,联合召开会议部署100余次,联合组织检查200余批次。2010年,公安部、中央文明办联合部署实施“文明交通行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文明交通创建,增强全民文明交通素质,推动文明、和谐的现代交通理念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