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执法有规范
公安交管部门内外兼修,依法、科学管理贯穿始终
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人们在为道交法的颁布实施欢欣鼓舞的同时,还有一些隐忧:法律能否得到严格执行?能否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这既是对执法者的期待,也是对执法者的考验。
为确保执法管理过程规范化,近年来,公安交管部门健全了群众信访举报查处机制,聘请警风警纪监督员,主动接受社会群众监督,针对执法突出问题,先后颁布了“三个严禁”、“四个凡是”等执法铁规,在全警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
“矛盾有主次要之分,就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来说,做好人、车、路的源头管理无疑就抓住了道路交通安全的主要矛盾。”这位负责人表示,按照道交法确立的管理职责,他们牵头有关部门联合加强对车辆、驾驶人、道路隐患、运输企业等交通要素的源头监管,“以登记检验车辆为例,10年来共发现并撤销了6534种不合格的机动车产品,督促报废800余万辆汽车,查处了620个检验机构,汽车年检合格率提高了15个百分点。”
“但在当前汽车保有量呈爆发式增长,人、车、路矛盾日益突出的新形势下,除了制度约束、常规管理,道路交通管理还需要注入智慧因子。”这位负责人介绍,本着这种认识,近年来,各地公安交管部门更加注重科学管理,全国大中城市都建成了集接处警、信息采集、交通控制为一体的交通指挥中心,423个城市实现了交通信号“绿波带”系统,大幅提升了城市交通组织水平,提高了通行效率。
“为主动适应公路网纵横相连的特点,我们大力建设了公路监控系统,构建面上实时监控、线上动态警示、点上布控查缉的公路防控网络,全国1000余个省、市际公路卡口实现联网联控。同时还建立了大客车、大货车、农村面包车、校车和危险品运输车等5类车辆的路检路查、动态监管和驾驶人安全提示制度,严防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这位负责人说,以2013年为例,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明显减少,全年发生重大事故16起,比2012年减少9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