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以下简称“省综治委预青专项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作为创新社会治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深化“平安青海”建设的重要内容,立足青海实际,着眼长远发展,扎实开展了一系列抓基层、打基础、见实效的工作。
一、完善省综治委预青专项组工作机制。一是纵向整合各市州预青专项组工作资源,逐级落实工作措施,横向协调省综治委预青专项组各成员单位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初步形成了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工作体系。二是每年组织召开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全体会议,通报上年全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安排部署当年重点工作,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三是实行各市(州)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形成年初有部署、年终有检查、督查与自查相结合、通报与交流相结合的工作模式,有效地推动了省综治委预青专项组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积极开展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在西宁市、格尔市、海晏县先期试点的基础上,按照调查摸底、整合力量、组织实施、建章立制、总结验收五个阶段,利用两年半时间,分两轮推进全省46个县(市、区)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闲散青少年、不良行为青少年、流浪乞讨青少年、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先后开发了“青海省重点青少年群体信息管理系统”调查统计软件,完成了对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基础信息的调查摸底,建立了省、市(州)、县(市、区)三级五类重点青少年数据库,不断夯实服务管理和结对帮教工作基础。
三、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在全省8个市州的40多个学校、4000多名中小学生中开展“青春与法同行”法制教育巡回宣讲活动;举办家长“大讲堂”8场,参与家长1000多名;认真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文化产品开发和理论研究工作,我省原创普法动漫宣传片《义务宣传员》荣获全国法制题材电影电视节(剧)目短剧类三等奖,2篇理论文章获得2013“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论坛”优秀奖;开展“励志文化进校园”活动,筹集资金40余万元,为全省783所中学校共配发4.45万张“励志语”挂图。
四、解决青少年普遍性利益诉求。一是组织开展共青团“梦想剧场”活动,通过送电影“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寺院、进监所”,为广大青少年免费放映《青春雷锋》等百场青春励志类电影,观影青少年6万余人次。二是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2013年“阳光行动”高考减压活动,依托省青联专家团队,赴黄南州、乐都县、湟中县等地,举办互动式减压讲座8场,参加学生5000余名。三是认真做好重点青少年服务帮教工作,“两节”期间慰问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10名,在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挂牌建立了首家“青海省未成年服刑人员社会帮扶教育示范基地”,与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签订长期帮教协议,组织10名禁毒志愿者与戒毒学员开展结对帮教活动。
五、营造健康安全的社会环境。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通过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省“两会”提交建议提案21条,其中“加强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丰富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大力整治校园周边市场环境”、“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等建议提案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相关部门及时给予了办理和答复。二是认真做好青少年安全教育工作,发布中小学生自我保护和中小学校园“双八条”安全提示,在全省各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中开展“珍爱生命、健康成长”主题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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