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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遵义学习贯彻《贵州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

2014-05-05 15:02:0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生活报 

4月17日,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委政法委、见义勇为工作协会组织召开见义勇为工作信息员培训暨表彰会,并学习贯彻《贵州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以促进该区见义勇为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贵州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林连华从组织、领导、协调、制定《条例》的各方面阐述了制定《条例》的意义,并对红花岗区的见义勇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红花岗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申剑说,见义勇为精神是一种对社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全区各级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要向见义勇为英雄们学习,学习他们临危不惧、义无返顾的大无畏精神,学习他们机智勇敢、爱憎分明的高尚品德。同时要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营造扶正祛邪、惩恶扬善的社会氛围,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精神,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密切协调,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按《条例》上规定的职责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借《条例》颁布实施的东风,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该区见义勇为工作的深入发展。

遵义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秘书长李湘林从“宣传、发现、报告、服务”等方面介绍了见义勇为信息员的职责;“全国见义勇为英雄司机”汪兴勇、“全国十大见义勇为英雄司机”陈远华分别作了先进事迹报告。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