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宁夏公安厅公布了《宁夏公安厅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奖励标准》,奖励标准规定:
根据举报线索,破获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重大案件的,视情节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0元至1万元奖励。打掉非法制贩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团伙,捣毁源头窝点的,视情节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0元至1万元奖励。破获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案件,收缴军用枪、猎枪、小口径枪、气枪、仿制枪、改制枪等枪支及各类子弹的,视情节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元至2000元奖励。破获私藏、私存爆炸物品案件,收缴炸药、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雷管、导火索、导爆索、手榴弹、地雷等爆炸物品的,视情节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元至1万元奖励。查禁、取缔非法制贩管制刀具、弩等管制物品和仿真枪窝点的,视情节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元至5000元奖励。收缴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的,视情节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元至2000元奖励。
群众可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举报,也可拨打0951-6136180、6136189进行举报。对群众举报特别重大,影响恶劣的,查实的重特大涉枪涉爆案件,自治区公安厅一次性给予5万元到1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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