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谷区司法局下发了《平谷区司法局关于代耀文等7名同志任职的通知》,七名同志走上了新的工作岗位,任职司法所副所长,这是我局践行群众路线的一项新举措,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一、适应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需要。随着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的不断扩大,司法所的工作量与责任也不断加重,设立副所长可以更好地落实司法所各项工作,提升服务群众的水平。
二、激发工作热情锻炼青年干部。任命的7名同志年龄大多在35岁以下,一直工作在基层,综合素质较高,新的任职将进一步增加他们的责任感与荣誉感,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使业务能力和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
三、深入领会群众路线精神体现我局新“四风”。与以往的任职不同,这7名副所长不列入我局科级领导职数编制,工资待遇不提高,但他们一致表示会珍惜这个机会,不辜负局党组的信任,发扬不计报酬甘于奉献的新作风,为司法行政工作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