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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保救命呼唤生命共同体意识

2014-05-05 08:27:3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近年来,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行,极大地减轻了农民看病的经济负担。然而,对于一些重大疾病来说,农村合作医疗不能完全“兜底”,还需要家庭承担一部分医疗费用。在中国这样一个关系型社会,农民所能依靠的熟人网络,大都是跟自己生存境遇类似的同类人。普通农民家庭一旦有人患上重大疾病,其命运的悲苦很难说不是一种必然。

  下岗工人廖丹私刻公章骗保也好,四个农民家庭购买假发票骗保也罢,在不得已的情形下铤而走险,弱势群体的那种无助与艰辛,引发了公众的情感共鸣和心理共振。在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尚不发达、不可能完全涵盖所有公民医疗需求的格局下,我们应该怎么办?

  为了延续亲人的生命,不惜剑走偏锋“假发票骗保”,即使赢得了舆论的关心与同情,也必须要为损伤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付出代价。稍稍让人欣慰的是,法院在坚持程序正义的原则下,对弱势群体和特殊情形给予适当的倾斜,这不仅没有为法律的严肃性减分,反而增加了法律的使用价值。这种人性化惩罚,无疑值得肯定。

  没有主观恶意也好,社会危害性不大也罢,这四个农民家庭之所以铤而走险,就是在没有办法的背景下,抓住了假发票这一根“希望的稻草”。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一项原本给许多人希望的公共政策,如果制度设计的时候能够更加人性化、更具操作性,“骗保救命”的悲情或许从根本上可以避免。对于这些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人们来说,多渠道社会救济渠道的缺失,进一步加剧了“求助无门”的困境。

  鲁迅先生曾说,“无穷的远方,无数的人们,都和我有关”;“悲天悯人”的命运共同体意识,不仅体现在巨大的自然灾害之后,也体现在日常生活中对贫弱者的态度。倘若制度之爱的阳光能够早一点照耀,倘若聚沙成塔的社会救济能够早一点抵达,又有多少人愿意以身试法?

  对他人的不幸遭遇感同身受,当他人需要帮助的时候能够不冷漠、不回避,而是勇敢地伸出你的手;命运共同体意识看似微弱,却能够让人感受到希望的光亮。一方面,让制度发挥应有的效力,让制度之爱惠及更多亟须帮助的弱势群体;另一方面,畅通社会救济渠道,让“助人自助”、“抱团取暖”给人们更多的出路;只有双管齐下,“骗保救命”才会从根本上减少。(杨朝清)

[责任编辑:朱诗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