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公众版> 地方动态> 江苏

江苏:帮助失足未成年人实现“无痕”回归

2014-05-04 08:27:2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记者从江苏省检察院近日召开的“检爱护苗”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2年以来,该省检察机关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帮教3600余人次,其中327人重新入学,1283人顺利走上工作岗位,目前无一人重新犯罪。

  去年6月,镇江市京口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传播淫秽物品案。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李雷、顾晨、张力(均为化名)先后申请成为淫秽网站“小女孩论坛”管理人员,传播的淫秽物品涉及会员17.7万名,发布淫秽视频超过1万部。

  “他们这么做的原因很‘简单’,只是为提高自己在网站的浏览权限。三人根本不知道上传淫秽视频是犯罪,也没有借此获利。”承办检察官告诉记者。根据对涉罪未成年人“少捕、慎诉”原则,检察机关认为三人主观恶性较小,具备帮教条件,可以挽救,遂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后又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6个月。

  为保证身在外地的三人不中断学业,也保证检察机关及时掌握了解三人学习生活情况,京口区检察院创新了异地考察帮教工作方式,通过电话,每半个月与三人及其家长联系一次;通过电子邮箱,三人每月上交思想汇报、公益活动情况等,并与检察官进行沟通交流;该院还与三人所在学校、社区签订了“保密协议”,让未成年人真正实现“无痕”回归。考验期内,三人表现良好。今年1月考验期满后,该院对三人作出不起诉决定。目前,顾晨、张力正备战今年高考,张力还获得了文明学生称号。

  记者了解到,2013年,江苏省检察院先后制定了《江苏省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统一规范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分案处理、刑事和解、合适成年人到场参与诉讼、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促进规范落实检察环节特殊保护制度。2013年,该省检察机关适用快速机制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查逮捕案件平均用时仅4天,审查起诉案件平均用时仅20天;对826件未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实行了分案处理;对800余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落实亲情会见;通知合适成年人到场参与诉讼893人次;对被法院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被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处理的未成年人2400余人的刑事案件记录进行封存。(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周立武)

[责任编辑:王春圆]
相关报道

·浙江义乌:用好“三个不起诉”挽救失足未成年人
·江西政法委:依法履职挽救失足未成年人
·失足未成年人帮教体系的“三足鼎立”
·对失足未成年人进行面对面心理疏导
·北京海淀法院:法官妈妈救助判后少年犯 5年来已经用专项基金救助了31名失足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