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青年志愿者彩虹桥行动”工作推进会在崇左市召开 发布日期:[14-04-30 11:07:47] 来源:司法厅基层工作处 点击量:[5] 为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部门、各市共青团组织和高校共青团组织的合作,共同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服务,减少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促进平安广西、法治广西建设,4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和共青团广西区委在崇左市召开全区“青年志愿者彩虹桥行动”工作推进会。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巡视员、副厅长卢万兵,崇左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雷多荣,共青团广西区委权益部部长欧丽华、共青团崇左市委书记黄绍西等领导参加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自治区监狱局,自治区戒毒局,全区各市司法局、共青团各市委分管领导,各市“青年志愿者彩虹桥行动”活动办负责人,有关高校团委书记等9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了2014年“青年志愿者彩虹桥行动”寒假服务活动的成果,交流了各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经验,并号召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共青团组织要深入开展“青年志愿者彩虹桥行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建立协作机制和良性互助工作格局,共同加强和探索社会管理创新,关心帮助弱势群体和特殊人群,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13年7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和共青团广西区委携手开展“青年志愿者彩虹桥行动”,按照“社会参与、创新服务、践行法治、共建和谐”的工作思路,组织青年志愿者深入家庭所在地的司法行政单位,协助开展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服务返乡农民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帮教、心理咨询等志愿服务活动。2013年12月,在区内7所高校招募1296名在校大学生青年志愿者,利用寒假返乡期间前往家庭所在地司法局(所)、监狱,开展青年志愿者寒假服务活动。活动中,青年志愿者们共为505个司法局和司法所,以及3个监狱单位提供了14120次志愿服务,其中人民调解1943次,法律服务1649次,法律援助546次,安置帮教821次,社区矫正1777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1114次,法制宣传976次,帮教谈话903次,整理资料3469次,心里咨询720次,其他志愿服务202次,受益人数达65402人。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参观了凭祥市高级中学“彩虹桥”工作室、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的彩虹桥活动中心、友谊司法所“彩虹桥”办公室,以及崇左市江州区江州司法所“彩虹桥”办公室和广西民族师范学院的彩虹桥行动办公室,观看了崇左市“青年志愿者彩虹桥行动”专题片,了解青年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的有关情况。
崇左市司法局、共青团崇左市委在会上分别汇报了开展“青年志愿者彩虹桥行动”的工作情况,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团委书记和广西民族师范学院青年志愿者代表分别代表高校和志愿者发言。崇左市江州区司法局与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崇左市司法局、共青团崇左市委与广西民族大学团委共同签署了“青年志愿者彩虹桥行动”合作协议。
会议要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和共青团组织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扎实推进活动开展,努力做到“三覆盖”,即:志愿服务覆盖全区所有监狱、强制戒毒所和专门学校,亲情关怀覆盖所有的服刑、戒毒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矫治覆盖所有社区矫正未成年人。同时,要建立长态机制和制度化建设,不断创新和总结工作,使活动持久深入地开展,为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