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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验收情况反馈会召开

2014-04-30 11:18:5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新法制报 

  4月29日,在圆满完成对江西省执法规范化阶段成效检查验收后,公安部检查组召开江西省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效检查验收情况反馈会。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郑为文出席反馈会并讲话,强调要切实增强公安民警自身执法主体规范化意识,为推进平安江西、法治江西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获得成绩的同时应认识到存在的问题

  反馈会上,公安部法制局副巡视员刘林华代表检查组通报了在江西检查验收的情况。

  检查组一致认为,江西省各级公安机关始终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工作来抓,经过5年的不懈努力,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了突出成效,较好地完成了《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阶段目标和成效标准》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公安机关整体执法质量、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的明显提升。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江西公安机关在接处警、执法办案场所改造和使用管理以及民警的法律素质、执法能力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检查组要求,江西各级公安机关要摒弃“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进一步加强对执法办案场所的改造和使用管理;要进一步提高执法办案信息化水平;要进一步强化公安机关内部监督管理;要持续不断地加强执法培训,推动江西执法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加强128个执法办案场所的调整改造

  在认真聆听检查组情况反馈后,郑为文代表厅党委对检查组一行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郑为文指出,检查组指出的问题,切中要害,直指工作的软肋,是当前各级公安机关需要着手抓住的工作重点。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要充分认识到,执法规范化既是公安民警基本职业素质、执法公信力的体现,也是从源头上减少公安机关信访案件的一个关键突破口,同时还是保障自身执法安全的一道重要屏障。

  郑为文表示,江西将进一步加强民警自身执法主体意识的培养,无论情况多么紧急,该带的装备一定要带上,无论事情多么简单,该履行的程序一定要履行。要进一步加强对全省128个执法办案场所的调整改造,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信息化倒逼公安执法规范化,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的发生。要把现有的经验固化细化形成相关制度,持续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把执法规范化工作干得更好。(刘 波 记者廖世杰)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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