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公众版> 地方动态> 北京

北京朝阳法院出新举保障15类涉民生案件审判

2014-04-30 10:20:2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首都政法综治网 

  北京市民阎家明在华润超市花费420元购买了2桶啤酒,回家后却发现自己购买的啤酒竟然过了保质期,他一气之下将华润超市告上了朝阳区法院,要求超市退货并赔偿十倍的货款。

  2014年4月29日上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朝阳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对5起涉民生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并公布了该院制定的《关于加强涉民生案件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阎家明诉华润超市案,就属于《意见》中重点案件的第七类。朝阳法院受理后,按照《意见》中关于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的,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的规定,在审理查明事实认定经营者存在欺诈及明知产品或服务有瑕疵仍向消费者提供的情况下,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销售者华润超市适用了惩罚性赔偿条款,支持了阎家明十倍赔偿的诉讼请求。

  15类涉民生重点案件 占年审判案件量20.6%

  据了解,朝阳法院制定的《意见》中确定了15类案件作为涉民生重点案件,阎家明诉华润超市案属于第七类,即食品、药品安全类纠纷案件,其他几类分别是:1、追索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等婚姻家庭类纠纷案件;2、涉家庭暴力案件;3、一方或双方为个人的房屋买卖合同及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类纠纷案件;5、医疗损害责任、医疗服务合同类纠纷案件;6、消费者权益保护类纠纷案件;7、食品、药品安全类纠纷案件;8、追讨劳务报酬的合同纠纷、追索劳动报酬及工伤等相关社会保险待遇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9、相邻关系纠纷案件;10、环境污染类案件;11、民间借贷纠纷案件;12、储蓄存款合同纠纷、银行卡纠纷、金融理财纠纷案件;13、涉及企业破产、强制清算、改制类纠纷案件;14、涉及工伤认定、社会保险缴纳的行政诉讼案件;15、其他因情况紧急,如果不尽快处理,将会严重影响当事人的生活和生产经营的案件。

  据朝阳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审委办主任李宝贵介绍,朝阳法院2013年收案总量为62794件,其中审判案件总量为47104件。而涉及《意见》所规定的十五类案件的收案数量为9682件,占朝阳法院全年收案总量的15.4%,占年审判案件量的20.6%。

  多项措施 加强涉民生案件审判

  据悉,朝阳法院针对15类涉民生重点案件,结合每一类案件的具体情况都规定了专门举措,如就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等“三费”案件,加大先予执行力度,在一定条件下规定可以免除申请人的担保责任;就涉家庭暴力案件,强化人身保护裁定的作用,为保证裁定的执行实效,规定可将裁定报送当事人所在辖区派出所、村(居)委会或单位;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通过财产保全措施的适用、虚假诉讼及规避政策等行为的查明,规制不诚信交易;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通过先予执行、保险公司先行赔付、追加商业险保险公司等手段,确保及时足额赔付;就医疗纠纷案件,建立典型案例通报制度,促进医疗机构改进工作;就相邻关系纠纷案件,明确“每案应现场勘验”的原则,确保判决可执行性等。

  “涉民生案件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这就要求我们从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提高效率,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诉求。”李宝贵说,“《意见》除涉及审判工作之外,还特别就涉民生案件的立案和执行工作进行了规定。”

  据了解,根据《意见》规定,朝阳法院立案庭将实行便捷立案机制。各立案窗口如遇到涉民生案件,应当进行立案提示,如符合起诉条件的涉民生案件,立案人员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立案,并在决定立案当日为当事人办理立案手续,完成案件信息录入、分案等工作,方便、快捷地提供诉讼服务。

  据李宝贵介绍,《意见》除了规定便捷立案机制外,还规定了快捷送达、群体性纠纷案件集中办理、涉民生案件多元调解、帮助确有困难的当事人降低诉讼成本、判后答疑、判后追踪及督促履行等机制和措施,以便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责任编辑:朱诗瑶]
相关报道

·北京市律协将加强北京律师涉外业务技能培养
·北京将每年4月29日设为“首都网络安全日”
·北京设“首都网络安全日”
·北京石景山:保障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警务微博微信发展战略北京论坛举行
·北京警方专项行动抓“分虫”

·北京警方专项行动抓“分虫”
·北京海淀法院开创实训制培训栏目"现在开庭"
·北京高院依法行政基地唱响法治北京主旋律
·北京检方近期公布假借解决工作为由诈骗案例
·北京检方近期公布求职上当典型案例
·探访北京监狱局清河分局特色教育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