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创团结务实高效的领导班子。唐 娜 摄
到农牧区巡回开庭。彭 涛 摄
哈萨尔克大妈称赞接待法官。彭 涛 摄
组织一线法官参观,接受革命传统和理想信念教育。唐 娜 摄
地处新疆天山北麓、准噶尔盆地南缘的昌吉市,是举世闻名“丝绸之路”北道通往中亚、欧洲的必经之路,现今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天山北坡经济带的核心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人民法院坚持服务大局,以为民司法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严于管理,精心办案,自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尽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力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在平安建设中争当先锋。该院先后被授予“全国法院立案窗口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自治区级优秀法院、自治区级文明单位,荣立集体三等功两次;被确定为自治区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自治区法院司法公开示范单位、自治区法院信息化建设示范法院。2010年至2013年,该院党组连续3年被昌吉市委评定为“群众满意好班子”;同时涌现出全国优秀法官陈吉录、赵瑞琴,全国纪检监察先进个人张晓斌等一批优秀先进典型。
“严”字当头 率先垂范带队伍
昌吉市人民法院党组一班人深刻认识到,带出好队伍,领导班子是关键。党组提出要率先垂范,加强团结、务实、高效的党组班子建设。党组成员向全体干警承诺: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班子成员以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充沛旺盛的精气神,“严”字当头,带动全院干警励精图治,奋发向上,无私奉献。
思想教育上,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引导,确保全体干警经受住风险考验,防止精神“缺钙”。把提升全体干警思想政治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定力摆在首位,组织干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教育引导大家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并将其贯穿在执法办案的每个环节。深化党史、国史、新疆“三史”教育,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旗帜鲜明、坚定不移地反对民族分裂和暴力恐怖,坚决维护新疆社会大局稳定。
作风建设上,院党组始终紧抓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不懈地开展公正廉洁司法警示教育,经常不断地组织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专项教育活动,召集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发送廉政短信,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制、干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等制度,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改进司法作风的六项措施和自治区高院加强廉政建设七项措施;认真对待人民群众合法合理的利益诉求,赢得人民群众最广泛、最有力的支持。
审务监督上,该院实施“全天候”审务督察模式,坚持每周对各庭室部门纪律遵守、工作作风、任务完成等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进行全方位督察,检查结果在全院通报。坚持办案纪律督查、办案质量评查、信访举报调查“三查”,实行干警纪律网上警诫管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违法违纪案件发生。对于违反规定的,进行责任追究,敦促大家坚持原则、公而忘私、廉洁执法。
行政管理上,完善各项行政管理制度,努力实现行政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对原有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充实,对重点工作全部实行制度化管理。建立院务会议规则,规范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建立完善岗位责任制,对每名干警职责任务都作出明确规定,把日常行政工作分解成若干步骤并固定下来,使日常工作程序化;要求全体干警按规定履职,有条不紊、忙而不乱。同时,建立后勤管理运行机制,使法院人财物以最佳的方式结合,为干警提供良好的办公、生活条件,解除大家的后顾之忧。
制度约束 细化标准赢质效
“制度不在大小,贵在管用,重在执行。”昌吉法院院长谢永德经常这样讲。
近年来,该院制定完善了16项管理制度,用以审判岗位目标管理。细化、量化制度管理标准,实行审判综合分类考核,公开考核内容、科学设定目标、狠抓审务管理。实行案件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差错案件追究、信访责任倒查、办案绩效考评等考核机制。落实领导督导,纪检监察室督察,庭室内部自查的监督机制,狠抓督察管理,构建起多角度、全方位、科学化的审判管理体系,全面落实审判质效管理制度。
紧紧抓住案件质效这一生命线,不断强化案件的动态化、精细化管理,严控流程管理和案件质量评查,各项指标有效提升。2012年以来,该院共受理案件12379件,结案率96.1%;其中受理诉讼案件9540件,审结9110件,结案率95.4%,执结率达98.3%。去年审结5946件,执结1779件,一线法官人均结案132件,书记员人均记录152件。
严格制度约束,从以往的立案、结案管两头,变为立案、送达、调查、审理执行、结案、归档不同环节严控细管,强化中间环节的有效督促。办案各环节均设置规范的时限和标准,各环节内部相互监督制约,权责明晰。立案分流由立案庭负责,送达审理由业务庭负责,审限、转程序、结案、动态管控由审管办负责,归档、查询由办公室负责;各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2012年以来,批准延长审限为零;发出限期结案督察令21次,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100%。
依托信息化规范审判管理,建立起从立案到案卷归档全过程的网络化管理,将立案、分案排期、庭审记录、裁判文书制作、结案评查、案件归档纳入审判流程,实现审判执行工作数字化监控。办案信息及案件证据材料同步上网,形成完整的电子档案,实现了传票和送达回证信息的自动生成。运用办公自动化OA系统,实现公文签发、裁判文书上网等网络程序运转,建成数字审委会系统,案件汇报材料网上提交、审委会网上阅读、讨论、决议,实现审委会案件讨论的网络管理,节约了办公成本,提高了办案效率。
该院注重圈定重点评查质效指标,及时反馈评查情况并曝光偏差、瑕疵案件。建立起层层渐进式的案件评查体系,运用审判质效动态评估系统,对审判质效33项指标逐项分解量化,逐月评价,敦促审判质效升级。2012年以来,审管办评查案卷1231件,确定偏差、瑕疵案6件,一审发改率逐年下降,执行标的到位率达88.7%。
阳光司法 拉近与群众距离
“这下省事了,本想找人给写个诉状,现在法院网站上能直接找到诉讼须知、诉状样式,还查到了我案子的开庭时间、地点,真的方便!”前来开庭的当事人苏友善,对法院落实阳光司法制度做出了评价。
昌吉法院于2012年建立网站,公开工作动态和立案、执行信息,点击量达260万人次。网站设有网上查询、网上立案、院长信箱、审务公开等12项功能,开通“院长信箱”,所有邮件均由院长亲自阅览,批示各职能部门限期办理并报送办理结果。当事人可网上进行立案受理,可网上查询案件、了解案件办理进展情况;通过与网民沟通,接受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的意见与建议,倾听百姓心声,接受群众监督,改进自身工作。
今年,该院加大庭审公开力度,积极推进阳光司法,全面客观公开案件事实、定案证据以及诉辩观点、判决理由,增进群众对司法裁判的了解和理解,彰显法治的文明和尊严。创新司法公开形式,加强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全面推进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公开,防止暗箱操作。
该院党组书记王彦全说:“公开才能获得公正,公开是阳光司法的基础。”该院高度重视舆论监督,不断提高舆论引导工作能力,多方式、多渠道搭建民意沟通平台,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对于反映属实、要求合理的及时回复,确保人民群众想听的、舆论质疑的,都能说得清、讲得明,通过阳光司法,让社会各界增强对人民法院工作的信心。
针对辖区交通事故频发的实际情况,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设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经常组织公交公司、客运公司、出租车公司的驾驶员旁听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庭审。在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审理“醉驾”案件后,召开“醉驾”入刑审理情况新闻发布会,通报审理“醉驾”案件的基本情况、案件特点、具体做法,为今后减少、降低“醉驾”常敲警钟;预防危险驾驶行为,维护良好的交通安全秩序。
该院定期开展“青少年、社区居民、人大代表进法院”不同主题的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基层人民群众、未成年人等走进法院、走近法官,零距离感受法院工作,为大家提供了解法院、学习法律、感知司法的平台。与市电视台联办《法治零距离》栏目,向社会公众普及法律知识。同时,拓宽接受监督途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观摩庭审,尔后召开座谈会,仔细收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审监督作用,40名人民陪审员两年来参审案件1150件,参审率达86.4%。
便民利民 殚精竭虑化纠纷
昌吉法院始终坚持把司法为民作为人民法院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主动地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不折不扣惠民司法的实际行为,争当平安建设的先锋。完善各项司法便民工作机制,改进服务细节,提升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司法期待,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诉求,努力扩大为民便民利民空间,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低廉的司法服务。
从接待环节开始,直到整个案件的调解与审理过程,该院都做了大量细致入微、人性化的基础工作。宽敞明亮的审判大楼大厅,当事人可顺畅到各个办公场所,找到任何要找的人。诉讼服务中心的服务窗口采用开放式低柜台,使法官可近距离地倾听当事人的要求与需求。这里为当事人准备了书写法律文书用的桌椅、复印机等设施,还有茶几、饮水机、医药箱、老花镜等,供当事人使用。诉讼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集诉讼引导、材料收转、立案受理等“一站式”服务,使用身份信息识别查询系统,设置叫号机,方便群众诉讼。目前,诉讼服务中心接待群众16891人次,其中98%以上对法院服务态度表示满意。
接待工作中,全面推广老一辈司法为民楷模马锡五以及该院全国劳模法官陈吉录、全国优秀法官赵瑞琴、州信访工作先进个人宋玉霞等先进的工作方法,倡导重调查、重细节、重证据,摆事实,讲道理,力争审理一个案件,解开一个心结,还一个公平正义。
该院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10个业务庭的39名法官与16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的人民调解员共同组成了调解团队。在乡镇司法所、街道办事处社区经常闪现着法官的身影,他们或在与社区居民、供热公司共同商讨如何解决供暖不热的问题,或在倾听住户反映物业服务不到位的意见,或在村文化室培训人民调解员,或在乡镇司法所与司法助理员共同化解上访老案。近两年,依托诉调对接工作网络,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162次、法官指导人民调解纠纷1460件,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今年春节前,13名农民工因索要不到番茄款,连出具白条的公司也找不到,出具欠条的公司经营场所已租于他人,公司负责人也不见踪影。案件受理后,立即派出办案法官前往公司调查核实,经过几日多处打听,找到了案件处理的突破口。为说服总公司负责人出面解决,法官跑了无数次,办案法官为当事人着想的精神感动了对方,经精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前,办案法官又提示对方按时付款,13名农民工如期如数拿到了自己的辛苦钱,返回家乡过年。(记者 王书林 通讯员 唐 娜 彭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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