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省级院检察长参加第一期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培训班学习体会之一
编者按 4月22日至27日,第一期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培训班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开班式上讲话,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作了《加强法律监督确保法律实施》专题报告。这次培训对各级政法领导干部更好地把握大局,提高思想政治和法治素养,提升新形势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深刻领会“徒法不足以自行”
天津市检察院检察长 于世平
曹建明检察长在培训班上作专题报告时指出,政法机关要始终牢记“一个目标”,就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正确把握“两个基本要求”,就是公正和廉洁,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为进一步做好检察工作指明了方向。
确保法律实施,检察机关必须深刻领会“徒法不足以自行”的道理,立足检察职能推进社会法治化进程。要把公平正义作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坚持严格公正执法、强化法律监督、惩治司法腐败,让受到侵害的权利一定得到保护和救济,使违法犯罪活动一定受到制裁和惩罚,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确保法律实施,检察机关必须时刻“眼睛向内”,在执法司法上坚持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能否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不仅关乎检察机关自身的形象,更加关乎政法机关的整体形象、关乎国家法制的权威、关乎社会公众对法治的信心。必须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观念,“打铁自身硬”,敢于用比监督别人更严的要求来监督自己,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确保法律实施,检察机关必须依法充分履职,切实加强对各个诉讼环节的法律监督。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既承担着执法司法的重任,又负有监督兄弟政法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职责,必须明确宪法确立的职能定位,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切实加强和规范诉讼监督工作,努力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坚决惩治司法腐败,充分发挥维护执法司法公正的职能作用。
确保法律实施,检察机关必须建设过硬队伍,切实担负起法律守护者的责任。曹建明检察长指出,检察机关要把信念坚定作为政治灵魂,把执法为民作为重要的职业良知,把敢于担当作为党性原则,把清正廉洁作为本质要求,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过硬检察队伍。检察机关要强化建设过硬检察队伍的责任感,坚持从严治检、常抓不懈,不断提高执法办案、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切实肩负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
顺应时代要求 满足人民需求
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 徐明
这次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培训班,对于准确把握政法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提高做好政法工作的能力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新挑战,面对复杂执法环境的考验,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牢记肩负的责任使命,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信念上坚定,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治意识,顺应时代要求,满足人民需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和开展各项检察工作。
要牢牢把握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检察机关必须始终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自觉,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要正确处理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关系,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与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关系,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体现和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
要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重要任务,肩负起保障安居乐业的使命。要正确处理好发扬民主与专政、维护稳定与保持社会活力的关系,不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和法律监督能力。要以人民群众安全需求为导向,牢固树立人权意识,切实强化对诉讼活动的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制约机制建设,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
要牢牢把握检察工作的检验标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以民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从群众立场分析问题,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使群众感到权益受到了公平对待,利益得到了有效维护,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要牢牢把握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和开展检察工作。要进一步强化规则意识、程序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和监督意识,带头树立对法治的信仰,做模范的执法者和守法者。
要牢牢把握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坚持把强化法律监督与强化自身监督统一起来,用更高的标准强化对自身执法行为、执法作风的监督,以良好的形象,培育监督机关的社会公信力,树立法律监督者的权威。要进一步加大检务公开的力度,进一步完善案件管理机制,进一步创新检察人员教育监督管理机制。
充分发挥职能 推动法治建设
安徽省检察院检察长 薛江武
学习好运用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论述这一思想武器,是检察机关战胜前进道路上各种困难的必备法宝。通过学习,使我们进一步深化了对法治建设的方向性、根本性问题的理解和把握,对事关政法工作大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以及政法工作面临的形势、责任与任务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通过学习,使我们进一步深化了对当前国家安全面临的各种风险与考验的理解和把握,引领我们不断强化政权意识、危机意识和忧患意识,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始终把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作为检察机关的首要任务和头等大事,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通过学习,使我们进一步深化了对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理解和把握,树牢法治信仰,坚守法治精神,更加自觉地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领导检察工作,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推动全民守法信法,努力建设法治中国。通过学习,也使我们进一步深化了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的理解和把握,充分认识到法律实施对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到法律监督工作对确保法律实施所具有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增强了做好法律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要求检察机关必须切实履行好法律监督这一法定职责,以检察职能的充分发挥助力法治中国建设。要始终保持政治定力,自觉抵制“西化”“分化”,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履行好“忠诚卫士”的责任义务,确保国家政治安全。要坚定制度自信,既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不动摇,也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充分发扬改革精神,积极推进检察制度的自我发展和完善,确保检察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要切实加强能力建设,坚持从源头抓起,从基础抓起,从薄弱环节抓起,不断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严格公正执法司法,确保执法办案质量,维护宪法法律权威。要高度重视法治精神和职业良知的培育修炼,自觉养成敢于担当、敢于碰硬、刚正不阿的职业品格,切实提升法律监督的权威和实效。要不断加大监督力度,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强化对执法司法全过程的监督。
强化法律监督 促进公平正义
河南省检察院检察长 蔡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有了法律不能有效实施,那再多的法律也是一纸空文,依法治国就会成为一句空话”,要求政法机关“工作重点应该是保证法律实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不严、违法必究”。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履行好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职责,要强化四项措施。
一要切实增强法律监督意识。检察机关要从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高度,服务全面深化改革的高度,落实新时期政法工作三项主要任务的高度,推动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
二要正确把握法律监督原则。要依法监督,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对象、标准、程序进行,既不能不作为,也不能乱作为;要理性监督,必须理性客观公正,坚决防止为了所谓的“政绩”冲动而动用监督权、单纯地把监督数字当作成绩、不讲效果随意监督等错误倾向;要质效优先,更加注重监督案件质量,更加注重监督效果;要价值衡平,真正把监督与支持有机结合起来,把抗诉与息诉有机结合起来,维护司法尊严与维护司法权威有机结合起来,实现法律监督的价值目的。
三要综合运用法律监督手段。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不公行为,要综合考虑违法情形的性质、程度及诉讼阶段,注重抗诉、纠正违法、量刑建议、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和方式的综合运用和有效衔接,充分发挥监督作用。要注意深挖司法、执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把存在贪赃枉法、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等情节的执法、司法不公问题作为监督的重中之重,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要不断提升法律监督实效。在各项监督工作中,既要依法运用法定监督手段,又要根据具体情况,善于运用检察建议等方式,增强监督效果;既要重视对个案的监督,又要针对发现的普遍共性问题。及时向党委、人大报告法律监督工作的重大部署、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支持开展法律监督工作。
义无反顾地肩负起三项任务
辽宁省检察院检察长 肖声
当前,检察机关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就是要学习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在检察工作中做到“五个必须”。
一是必须把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作为检察机关牢牢把握的根本原则。正确处理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关系,在检察工作中自觉维护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权威性,确保国家法律得到统一正确实施。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关系,把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体现和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必须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检察机关切实肩负的神圣使命。检察机关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义无反顾地肩负起这三项任务,责无旁贷地完成好这三项任务。充分发挥检察工作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职能作用,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重点解决好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严重刑事犯罪高发态势,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三是必须把“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作为检察机关坚决贯彻的基本要求。检察人员要把法治精神当作主心骨,信仰法治、坚守法治。要把公平正义作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在执法办案中不偏不倚,不枉不纵,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切实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严格公正执法者。
四是必须把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作为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坚实基础。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要把信念坚定作为政治灵魂,把执法为民作为职业良知,把敢于担当作为党性原则,把清正廉洁作为本质要求。
五是必须把深化检察改革作为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切实通过检察改革努力破解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妨碍司法公信的深层次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检察机关依法办案、规范执法、管理队伍、保障执法等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科学化水平。
坚定政治自信 增强行动自觉
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 徐安
这次政法领导干部专题培训对于我们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司法制度的自信,把握正确工作方向,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检察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特别是对政法领导干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政治定力,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孟建柱书记在培训班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事关政法工作全局的五个重大问题,讲话最重要、最根本的一点,就是要求政法机关尤其是政法领导干部一定要从党和国家全局的高度考虑政法工作、谋划推进政法工作,一定要在当今纷繁复杂的局面中提高政治定力,做到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对我们进一步把握好政法工作大局、明确工作重点指明了方向。政治安全是根本,政法机关必须切实提高从源头上、根本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水平;法治建设是保障,政法机关必须把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作为当前履行职责、服务全党大局的大事来抓;深化司法改革是动力,政法机关必须勇于革除自身影响执法司法公正的体制性机制性弊端;政法领导干部是核心,必须严以修身、严以律己、严以用权,才能带好队伍、抓好工作。
曹建明检察长对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加强法律实施的讲话精神从理论和实践层面进行了深刻阐述,着重强调当前依法治国的重点就是要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突出问题,抓住了法治建设、法律实施中的重点难点和群众关注点,并且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当前检察机关存在的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到位、监督能力水平不高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对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作为省级院检察长,加强法律监督工作、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必须从自身的严格公正执法抓起。首先要崇尚法治精神,把法治当作“主心骨”。同时,切实加强能力建设,不断解决执法司法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从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担当起确保法律实施的职责使命
江西省检察院检察长 刘铁流
曹建明检察长的专题报告,主题鲜明、立意高远、内容丰富、论述深刻,既有思想和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深度,对于政法机关特别是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曹建明检察长在专题报告中,创造性地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律实施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进行系统梳理,归纳出六个方面基础性、关键性的观点,层层递进、逐步深入,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关于法律实施的论断体系。通过认真学习和领会,更加清晰地把握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讲话的总体脉络和基本观点,更加准确地领会到法律实施的重大意义、主要任务、基本目标和方法途径。更为重要的是,专题报告所体现的梳理归纳提炼的科学方法,为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提供了十分重要的方法论指导,必将极大地促进各级检察机关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指导实践、推进工作。
通过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对检察机关在确保法律实施中的重要职责使命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曹建明检察长在专题报告中,突出强调政法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在法律实施中起着关键作用,特别是结合我国检察制度建立、发展的曲折过程,深刻论述了检察机关在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保障法律实施中的重要作用,对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确保法律实施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通过聆听和学习专题报告,进一步深刻认识到,无论是从政治体制和司法体制的内在要求看,还是从我国检察制度的实际运行看,检察机关都是建设法治中国、保障法律实施不可或缺的中坚力量。我们既要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合理性和优越性,切实增强制度自信,更要清醒认识检察机关在保障法律实施中的重大责任,切实增强行动自觉。要更加明确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过程就是保障法律实施的过程,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特别是要更加注重自身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行使检察权,提升司法公信力,更好地保障和推动法律实施。
坚守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
湖南省检察院检察长 游劝荣
曹建明检察长的专题报告,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强调法律实施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法治中国建设,促进和保障全面深化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强调法律监督是法律实施的重要环节,加强法律监督对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强调全面加强和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对加强法律监督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报告结合检察职能,联系检察工作实际,对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做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防止冤假错案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从各个方面努力:一要加强忠诚教育。以理想信念为核心,以培养职业良知为重点,加强政法干警的忠诚教育,提高政法干警的忠诚度,真正把政法干警队伍教育培养成为一支忠于党的事业、忠于人民利益、忠于宪法法律,充满自信,有职业良知,也有过硬本领的威武之师、文明之师。二要坚持人权保障原则。要落实人权保障的要求,把宪法关于人权保障的原则具体化为执法办案的具体制度和规范,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在办案中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通过执法办案中保障人权的具体活动,构筑防止冤假错案的防线。三要以执法责任制的建设为核心,加强监督体制机制建设,在冤假错案的防止上,要实行终身责任制,让防止冤假错案的责任要求落实到个人,通过调动每一个办案人员的内在积极性,形成防范冤假错案的压力和合力,通过制度的运行,把造成冤假错案的几率降到最低。四要形成执法办案全过程纠错机制。在法律规定的执法办案程序的运行中,要保证每一个环节都正常运行,相关制度又衔接配合有序,冤假错案就难以产生。五要加强干警队伍建设,提高政法干警政治素质、业务能力,特别要提高政法干警的责任心,强化风险意识,形成底线思维,为防止冤假错案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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