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到环境保护,公众最为关心的就是对雾霾的治理。近年来,以雾霾为首的恶劣天气增多,雾霾成为了一些城市的最大危害。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对雾霾等大气污染,作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
生态保护红线被首次写进法律。“新修订的环保法讲到了国家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这是非常需要的。”生态保护红线被首次写进法律之中,这是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的一个重大亮点,也是我国环境保护法制建设进程中的一个重大突破。不但从法律制度上确保了生态保护红线在具体实践中的落地,也使得这条生态保护“高压线”变得更有威慑力。
国家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国家建立跨行政区域的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联合防治协调机制;国家促进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等。国家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鼓励和组织开展环境质量对公众健康影响的研究,采取措施预防和控制与环境污染有关的疾病。国家建立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的机制。环保部污染防治司司长赵英民说:“区域联防联控,是目前我们应对环境污染,尤其是大气污染防治方面非常重要的措施。正在紧锣密鼓推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
推动建立基于环境承载能力的绿色发展模式。新修订的《环保法》要求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实行环保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制定经济政策应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对未完成环境质量目标的地区实行环评限批,分阶段、有步骤地改善环境质量等。这些规定将成为推行绿色国民经济核算,建立基于环境承载能力的发展模式,促进中国经济绿色转型的重要依据。
推动多元共治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新修订的《环保法》在推进环境治理现代化方面迈出了新步伐。它改变了以往主要依靠政府和部门单打独斗的传统方式,体现了多元共治、社会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理念。其中,各级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企业承担主体责任,公民进行违法举报,社会组织依法参与,新闻媒体进行舆论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