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广东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形势日趋严峻。从去年4月开始,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牵头与省国土资源厅、环保厅等相关部门联合打击危害生态环境犯罪。
一年来,广东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嫌疑人626人,查办人数是过去3年查办人数总和的1.5倍。其中,重特大案件201件,36名县处级领导干部、4名厅级干部被查处,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800多万元。
职务犯罪突出亟待打击
“通过一年的专项工作发现,当前广东危害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情况相当严重,仅全省环保系统就查处违法案件1万多宗,打击力度亟待加强。”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红指出,目前广东危害生态环境的职务犯罪呈现出涉案领域多、危害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高发态势。
记者了解到,从检察机关查办案件情况来看,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对矿产开采、建设用地规划、项目环评验收等事项违规审批或者放弃执法监管,致使生态环境和土地、矿产资源遭受严重破坏。
广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梁德标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弄虚作假,贪污、挪用专项补贴资金,亦成为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的高发领域。”
梁德标举例说,为推广农业机械化,2008年以来,中央和广东省向湛江市投入了巨额资金,补贴农民购买农机。但检察机关调查发现,湛江市农机部门在发放购置农机、微灌等设备的财政补贴过程中,普遍存在对购机补贴申请资料审核不严,对设备使用及流转监管不到位等严重渎职失职问题,导致数千万元农机补贴被不法分子骗取。甚至有农机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与中介人员和不法农机销售商勾结,肆意骗取农机购置补贴,湛江保留了传统农业的县(市、区)农机管理部门全部涉案。
截至2013年8月,湛江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农机补贴发放职务犯罪案件13件17人。
突出重点提升查办实效
为提升查办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实效,广东省检察机关突出办案重点,在一年的专项工作中,查办了一系列贪污贿赂、渎职失职案件。
据介绍,广州市检察机关查办了机动车尾气排放监测执法领域窝案、串案7件13人;肇庆市检察机关查办了广宁县环保局局长欧阳杰、副局长彭广华滥用职权,擅自批准重污染企业超标生产,对违规排放污染物疏于监管造成当地河流出现氰化物重度污染案件;
珠海、中山、梅州等地检察机关重点查办了破坏林业改造,截留贪占林木种植款和违法占用农用地等系列案件,韶关、清远、江门等地检察机关重点查办了严重破坏矿产资源等系列案件。
在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典型案例中,由该院组织指挥查办的广东省水利厅原副厅长吕英明涉嫌渎职受贿案尤其引人注目。
据介绍,从2012年开始,西江流域盗采河砂问题日趋严重,且屡禁不止。办案人员发现,盗采河砂不法分子在很短的时间内非法盈利高达8亿元,背后利益链庞大。调查中,时任广东省水利厅副厅长吕英明违法违纪案浮出水面。
经查,2008年1月至2012年5月间,吕英明滥用职权,违法批准某些企业河道采砂许可证延期,导致西江河道被严重破坏、造成巨额经济损失。吕英明巨额受贿初核达两千万元。
“西江河砂被盗采的问题已经非常严重,西江全流域相关负责行政许可和监督的部门,几乎都涉嫌相关犯罪。从副厅长到云浮市水务局原副局长陈某、水政监察支队原队长吴某在内的西江全流域相关行政和监督部门负责人、国家工作人员共有40人涉嫌受贿、渎职。上述水利水政监察工作人员,明知不法分子在西江流域猖狂盗采河砂,却没有进行查处,导致西江流域河砂被大量盗采,严重危害防洪堤坝安全。”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杜言说。
杜言表示,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重灾区集中在国土矿产、林业水利、海洋城建领域,集中在负有监管责任的行政审批、执法部门,往往形成窝案、串案和利益链条案。
形成合力查办预防并重
“为了形成惩治生态违法犯罪合力,全省检察机关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机关和行政机关联系,在信息通报、线索移送、联合查办和预防、推动建立落实相应工作机制等方面形成合力。”梁德标说。
据悉,从去年开始,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牵头组织省国土、环保、水利等12个部门定期召开专项工作座谈会,统一思想认识,落实各自工作目标和任务;与省审计、农业、环保、国土等部门排查挖掘案件线索,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机制和办法。此外,检察机关还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法律监督有效衔接,推动各行政执法部门在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和监管工作中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
专项行动在强调查办案件的同时,也强调预防。谈及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的预防与对策,杜言说:“首先是通过查办案件,警醒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增强生态文明和依法行政意识。保护生态环境,必须管好权力运行。此类犯罪不能得到有效惩处,环境治理、节能减排等生态保护政策就不能有效落实。”
通过专项行动,广东省检方针对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发生的重点领域、部位、环节、人群、案发特点和规律,查找相关政策、规定和制度存在的问题和监督管理存在的漏洞,制定相应的预防对策,形成专项预防工作报告提交党委和政府。
全省检察机关还到林业、水利、土地矿产、环保、国土、农业等部门开展法制宣传,促进了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加大对生态环境的监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