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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会议召开

2014-04-28 10:03:4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站 

  大会会场

  4月25日上午,山西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会议在太原召开。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左世忠对全省审判管理工作会议作出重要批示,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朱明讲话,党组成员、省纪委驻省法院纪检组组长王珍传达左世忠院长重要批示,案件审判管理局局长龚景华主持会议,副巡视员黄海峰传达全国法院第三次审判管理工作座谈会精神。

  左世忠对全省审判管理工作会议作出重要批示:加强审判管理工作,对于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具有基础性和关键性的作用。近年来全省各级法院在审判管理领域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从总体上来看,仍然存在思想认识站位不高、推进力度不大、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与先进省份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全省各级法院要以这次会议召开为契机,进一步提高认识,更新观念,真正把审判管理作为人民法院三大管理的核心紧紧抓在手上。要努力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尽快建立相应的机构,整合和发挥好审判管理的各项职能。要高度重视信息化在审判管理工作中的支撑助推作用,进一步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并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过硬、审判经验丰富、熟悉信息技术运用、会管理、善协调、敢担当的高素质的审判管理队伍。要通过不断推进审判管理工作,努力实现全省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制度化管理、科学化管理,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朱明指出,全省法院要切实提高审判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水平,更加有效地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一、审判管理工作必须围绕公平正义目标,加强案前、案中、案后全过程管理,坚持抓“个案审判”与“类案审判”相结合,抓公正与抓效率相结合,抓质效与抓服务相结合,抓自由裁量权与规范司法公权力运行相结合,最大限度地聚集审判执行工作的正能量,形成审判工作、审判管理、审判监督共同推进公正正义的叠加效果。二、全省法院要按照最高院明确的审判管理七项基本职责,依托审判管理职能部门构建权责明确、统分结合、规范有序、信息畅通的审判管理工作格局,基于这一枢纽平台在法院内部建立起审判委员会、院长、庭长、审判长、审判人员各负其责的层级管理体系。三、着力完善审判案件信息管理机制、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审判质效评估机制,审判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审判运行态势分析机制和审判绩效考评机制等“六个机制”,整体提升审判管理工作的质量效果。四、着力突出能动应用信息化、能动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能动聚集审判活动正能量和能动接受外部监督等“四个能动”,全面提升审判管理工作的集成效应。五、支持保障,有力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把加强审判管理摆上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院长为审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最高院关于“高院审管办至少配备10名、中院5名、基层院3名以上专职人员”的要求保证人员配备;全省法院要对信息录入、节点监控等方面,进行定期、不定期通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对落实差的要点名通报。(记者 侯成丽)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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