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鲁坤/制图
“犯罪嫌疑人游明刚不批准逮捕决定宣告仪式,现在开始……”近日,记者在山东省滨州市检察院亲历了一场“检察决定宣告”的全过程。
自2013年4月探索建立检察决定宣告制度以来,滨州市两级检察院共举行检察决定宣告仪式30场次,启动宣告程序217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406人次,社会公众参与1500人次。今年初,检察决定宣告制度以第一名的成绩入选山东省检察机关2013年度创新成果评选一等奖。
“告而不宣”影响司法公信力
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于检察决定宣告提供了法律依据,如不起诉决定由检察院公开宣布,对案件的公开审查可以在检察院进行,也可以在指定的场所进行,允许公民旁听。但长期以来,不起诉等终结性决定的宣布都处于一种“告而不宣”的状态,场所封闭,程序随意,当事人缺乏对执法过程的参与和感知,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也因此受到影响。
2013年4月,检察决定宣告制度在滨州市检察机关开始施行。自此,滨州市、县两级检察院对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等12项终结性决定要公开进行宣告;将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决定事项涉及的侦查机关等20多类单位和个人列为宣告参与人;宣告过程严格遵循介绍案情、宣告决定、听取意见、当事人评议等程序。
李明申诉案是滨州市首起适用检察决定宣告制度的案件。李明是一起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滨州市滨城区检察院因该案嫌疑人案发时未满16周岁等原因,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市、区两级检察院经审查均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李明依然不服,多次提出申诉。宣告过程中,检察官居中主持,当事各方参与,并邀请人民监督员现场参与监督。围绕犯罪嫌疑人年龄这一核心问题,检察官先后出示了嫌疑人所在居委会的证明、邻居的书面证言等证据,同时启发李明换位思考。事后,李明说:“这份决定书原本只是一张纸,但是通过参与整个宣告过程让我透过这张纸看到了背后的事儿,我现在接受检察机关的这份决定。”
“麻烦事儿”少多了
据介绍,一起案件的检察决定宣告过程,主要分为宣告前、中、后三个环节。宣告前准备,检察官需要与各方参与人沟通,研判宣告风险,做好应对预案;宣告过程中,由主办检察官主持,按照不同类型的案件,需要进行至少7项程序;宣告后,要接受当事人对宣告过程的评议,并对案件进行回访。
“宣告程序比以往更加严谨细致,我们办案人员工作的压力更大了,但诉讼各方不理解、不满意或案结事未了等‘麻烦事儿’少多了。”滨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新建说。
2013年11月,博兴县检察院对一起故意伤害案审查逮捕,发现犯罪嫌疑人李某是个“见义勇为”分子。原来,李某在上完夜班回家途中,误将一男子当做抢劫犯打成轻伤,事后才发现对方并非歹徒。该院决定对李某不批准逮捕,并公开进行宣告。宣告仪式上,侦查机关认为李某是外来人员,如果不批捕很有可能逃避打击。被害人一方也要求严惩李某。就此,检察官详细阐述了不予批捕的原因:李某平时表现良好,系初犯、偶犯,本身目的是想见义勇为,主观恶性较小……最后,侦查机关、被害人均表示对不批捕决定没有异议。李某也表示,通过检察官的分析受到了教育,今后不再鲁莽行事。
村民的误解消除了
检察决定宣告制度以规范、公开的方式,释法说理、化解矛盾、接受社会监督,充分保障当事人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了规范文明执法。
滨州市检察院规定,宣告前3日必须告知当事人宣告的时间、地点、事项,宣告中必须告知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参与各方可以围绕案件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所有宣告活动必须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根据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群众代表参与旁听。每次宣告结束后,都要当场征求当事人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意见建议,并当场填写“案件评议表”。
2013年9月上旬,20余名村民集体到无棣县检察院,控告某村村干部涉嫌贪污挪用国家发放的小麦补贴款。该院初查后发现控告不属实,出现问题的原因是村民上报麦田种植数和实际种植数不符,镇里按实际数发放了补贴,却没有向群众说明。
为让村民们信服,该院决定在距离村子最近的派驻检察室进行公开宣告,并调取相关账目,对存有疑问的在宣告中逐一进行核实。其间,检察官发现该村的财务账目比较混乱,又结合案件进行了分析,建议乡镇加强对惠农资金的管理。“检察院能把账搬到宣告席上,就凭这一点,俺们大家伙儿都服!”村民们的误解消除了。
据悉,滨州市检察机关实施检察决定宣告制度以来,所宣告事项当事人无重新犯罪、无矛盾激化、无申诉或上访。2013年12月,在山东省检察院委托该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进行的“群众满意度调查”活动中,滨州市检察机关得分名列全省检察机关第二名。
(卢金增 马世建 高忠祥 安小刚)
·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司法公信力
·汕头市政法系统践行群众路线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
·新疆高院虚心问策提高司法公信力
·嘉峪关市两级法院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营口中院注重能动司法 全面提高司法公信力
·周强: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
·周强: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
·周强要求坚持司法为民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内蒙古高院院长:着力提高司法公信力
·检察系统代表:强化法律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
·海南:转变司法作风 提高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