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菜花开时节,在陕西省汉阴县涧池镇汽修厂,10多名身着蓝色工服的工作人员正在汽车销售大厅、维修车间忙碌。厂长周磊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这些工作人员大都是刑满释放人员。
周磊,格子衬衫干干净净,言谈举止彬彬有礼。2002年,17岁的周磊在上海一家KTV做服务生。为帮老乡讨债,他卷入一起入室抢劫案,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周磊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2008年10月,在家乡涧池镇接受缓刑监管的周磊,在镇派出所和司法所支持下,开办了一家汽车美容中心。一天,周磊在电视上看到一名刑满释放人员就业无门砍杀多人的新闻,惋惜不已。之后,他依托自己的汽修厂设立了安置帮教基地。政府各方扶持,他先后接纳50余名刑释及社区矫正人员。从这里走出去的人,无一再违法犯罪。
陕西省司法厅厅长乌永陶介绍说,在陕西,类似的安置帮教基地已建成100个。陕西司法行政系统按照特殊人群帮扶“雨露行动”工作部署,不断创新刑满释放人员在监(所)有人教、出监(所)有人接、社会有人帮、就业有人管的“四有”工作模式,建立“无缝对接机制‘安其身’、人文关怀机制‘暖其心’、因人设岗机制‘用其长’、学习培训机制‘育其人’、信息档案机制‘知其行’”五项工作机制,使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对象无一名脱管漏管,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对象顺利回归社会,全面实现“接得上、管得住、控得牢、矫正帮教好”的目标。
对于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对象,陕西省司法厅与省综治办、省公安厅提出:重点帮教对象必送;一般帮教对象必接;人户分离帮教对象中重点帮教对象委托居住地司法所、派出所安置帮扶,一般帮教对象委托居住地司法所帮扶。
2014年初,陕西取消刑满释放人员释放“三联单”制度,全面实行网上信息核查和衔接工作,提升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管理工作信息化水平。
2013年,陕西省司法厅积极协调省人社厅、省建设技师学院,分别签订《关于加快推进刑释解教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开展服刑在教人员技能培训工作的合作协议》,各监狱、强戒所本着自愿参加培训的原则,结合服刑强戒期间的劳动技能和刑释解戒后的就业需要,制定培训规划,落实培训科目、师资和教材,组织开展服刑强戒和刑满释放人员职业技能培训。
对于在监所未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或未获得国家职业鉴定证书的人员,各地司法局协助其在当地人社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纳入国家再就业培训计划,确保其掌握一项谋生技能。
对于家庭困难的安置帮教对象,对其进行社会救助,帮助其落实低保等,确保90%以上符合条件的服刑强戒、刑满释放人员能够接受并获得国家职业鉴定证书的技能培训,为他们能够就业、创业,顺利融入社会创造良好条件。
“为实现安置帮教对象就业安置自主化和人性化,按照其掌握技能和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所学专业,主要采取三种方式进行安置。”陕西省司法厅基层工作指导处处长苏特星介绍说,一是鼓励自主创业;二是对获得国家职业鉴定证书的推荐就业;三是对于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的“三无人员”和未获得国家职业鉴定证书的在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安置。
从2013年开始,陕西省司法厅强力推进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新航驿站和新航中途之家建设。
西安、宝鸡、咸阳、渭南、榆林、安康6市已经分别建成一所新航驿站,省财政拨付每所新航驿站50万元补助经费。
未来,陕西在每个市(区)都将建成一所集教育、培训、食宿为一体的以政府投入为主的新航驿站。驿站具备技能培训、社会适应指导、心理咨询和辅导三项基本功能以及就业帮助、社区服务、“三无人员”临时安置三项辅助功能。
在每个县(区、市)建设新航中途之家,由政府投入与社区矫正工作场所建设相结合,主要承担刑释解戒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培训、教育,及社会适应性指导、心理咨询和过渡性安置任务。
以县区新航中途之家为枢纽,通过政策扶持、政府认定、政企携手等多种渠道,鼓励自主创业和依托社会企业建设若干个新航之家。其主要承担刑释解戒人员安置任务,以促进其及时就业,稳定生活、顺利融入社会。
据统计,2013年以来,陕西省财政投入480万元用于服刑人员和安置帮教对象职业技能培训,各监狱累计完成各类服刑人员技能培训8663人次,培训专业30多个,各市共培训安置帮教对象4325人次。全省安置帮教对象衔接率98.9%、安置率85.7%、帮教率89.6%,刑释解戒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为0.05%。全省累计建成各类安置帮教基地100个,各参与安置帮教基地建设企业运转良好,安置人员思想稳定、生活安定,无一人重新犯罪。
·上海开展安置帮教工作规定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
·2013年我国安置帮教60余万刑释人员
·安徽为安置帮教对象打造“中途之家”
·广州市综治委考核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
·建昌人大:积极关注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贵阳黔东片区扎实推进安置帮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