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福建平潭县检察院的官方微博“很忙”: 10份公开不起诉决定、56件案件信息流程,网上一一亮相。
作为回应,网友们也没“闲着”:纷纷敲击键盘互动,直喊“很赞”。截至发稿,平潭县检察院官方微博的阅读量已达到1.1万人次。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原来,是平潭县检察院微博司法的服务版本升级了: 市民不但通过平潭县检察院的官方微博就能第一时间了解到案件处理结果,还能在官方微博看到涉检信访案件的公开答复。
“平潭能做到这么公开,不错啊!”一网友评论道,还有很多的网友对“平潭检察”主动晒案件处理结果的做法给予了肯定,连贵州省高级法院官方微博“贵州高院”也“跨省”为“平潭检察”点赞。
为何引起网民如此大反响?
记者了解到,原来:在此前,通常涉刑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后,案件当事人或家属若想了解案件处理情况,只能通过委托律师或者自己到检察机关了解相关情况。但是现在,在平潭县检察院通过官方微博把案件的信息流程对外公开后,案件相关人只需登录“平潭检察”的微博,足不出户就能了解到案件的有关信息,包括是否起诉,提起公诉的时间、被告人姓名、案由等关键信息,以及不起诉决定书原本。
“我们的公开制度设计遵循了‘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在互联网公开的不起诉决定书,与送达当事人的文书一致。”该院案件管理中心负责人王建说。
据王建介绍,为了让平潭县检察院的司法服务“更接地气”,该院响应时代趋势,第一时间开通官方微博,并且与时俱进,一项项创新的微博司法服务纷纷与网民“见面”:今年1月5日,平潭县检察院首次在官方微博把案件的信息流程对外进行公开;今年2月17日,平潭县检察院在公开案件流程信息的基础上又更进了一步,把经该院审理后决定不诉的案件,在微博上直接晒出不起诉决定书;3月15日,平潭县检察院在官方微博,对李某强与李某龙涉嫌故意伤害罪作出不批捕决定的情况说明,对何某信访案件进行网络公开答复。
“单就信访案件进行网络公开答复而言,这在全省尚属首例。”王建说,“此外,我们还建立了法律文书公开效果反馈机制,对于互联网反映公开的不起诉决定书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错误等问题,适时启动案件督察程序,及时补正,一并公开。”
如何创新司法服务
王建说,在对外公开时,该院对当事人个人隐私采取了保护措施,他们在公开法律文书前,要求经办检察官对个人信息进行技术处理,除了案件的真实信息之外,删除、隐藏了家庭具体住址、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健康状况等个人信息,采取符号替代方式对被害人、证人的姓名进行匿名处理。而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不起诉决定书,他们实行不对外公开,只公布案件流程信息。
“以公开促使办案的公平、公正,以透明树立司法的公信力。在微博上晒案件处理结果,对不起诉案件进行详尽的释法说理,由公众进行评判,这也是树立司法公信力最有效的做法。这就是我们院力推微博公开案件处理结果的初衷。”谈到此次微博创新,该院检察长施建清说,通过网络公开办案结果,还可以倒逼办案人员提高办案质量,提升业务能力。
施建清表示:“下一阶段,我们还将探索建立不立案、不逮捕、不予提起抗诉决定书等其他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的公开制度。”(涂文进 陈菁 陈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