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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成立全国首个开发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2014-04-21 15:40:2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陕西省政法网 

  4月18日,西安市司法局和浐灞生态区管委会在浐灞生态区政务服务大厅成立了全国首个开发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这是西安市司法局在落实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的工作目标创新之举。

  西安浐灞生态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在浐灞生态区政务服务大厅,开设了律师服务、公证服务、法律援助服务3个窗口,由市司法局组织律所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工作者轮流坐班,办理相关法律服务事项。通过窗口咨询、电话咨询、网络咨询、集中培训等方式,为入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满足入区企业和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防范和降低区域发展建设中的法律风险。

  西安浐灞生态区作为西北地区首个国家级生态区,也是全国唯一获得国家级生态区称号的开发区,生态区已成功引进世界500强企业9家、著名企业9家,并引进陕西出版集团等重点产业40多个。随着生态区建设事业的蓬勃发展,入区企业也越来越多,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法律素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就显得尤为重要。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成立后,辖区企事业单位可以委托其对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对重大项目进行分析论证。起草、审查经济合同、劳动用工合同,预防合同纠纷的发生。参与处理企事业单位融资租赁、资产转让、股份制改造或资产重组等其他重要经济活动的相关法律事务,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服务。

  在西安市浐灞生态区一些重大项目贷款中,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可以对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抵押合同等进行公证,对项目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拆迁过程的证据保全、安置协议进行公证。在对外贸易和引进外资中,对资质证明、质量证书、评估(鉴定)报告进行公证。

  陕西金镝律师事务所主任李轶说:我们律所会选派优秀的律师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窗口坐班,中心的成立能为浐灞生态区的企业和群众就近提供公证、法律援助和律师服务,这样的举措有利于入区企业和浐灞管委会更好地开展法制宣传,更好地为群众服务,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企业代表说: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成立,能为我们的决策以及业务活动提供法律咨询和支持,让我们这些入区的企业产生了实实在在的安全感。在以后的经营活动中,能尽可能的将不规范、不合法的活动变为合法或者至少不违法的,助力我们企业的健康发展。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将免费为入区企业和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法律事务咨询、标的在5000元以下的继承公证事项,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培训一律免费。除免费服务之外的其它法律事务,按陕西省律师收费标准的75%收费,特殊法律事务与委托人具体协商收费;公证服务依据国家规定收取相关费用。

  浐灞生态区管委会负责人说:在生态区经济建设中大力发展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将大有作为,中心以后的工作会重视公共性,突出服务性,体现专业性,把握协调性,落实实效性,发挥服务群众、面向群众的窗口作用,切实维护生态区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西安市司法局局长郭秦林说,此次我们积极与浐灞生态区管委会协商,指导成立了西安浐灞生态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我们会通过法制培训、法律咨询、法律体检等举措,努力为生态区和区内企业发展提供全方位、多层次、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推进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建设和发挥西安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龙头作用。同时,我们司法局加大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2014年年底之前,在13个区县全部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并正式投入使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为基层群众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法律服务。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成立仪式结束后,市司法局和浐灞生态区管委会组织的“法律进企业”首场培训活动,邀请律师为入区企业做“劳动用工法律风险管理专题讲座”。西安市司法局、西安浐灞生态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和入区企业代表参加了讲座。(杨文珠 王蕾)

[责任编辑:王春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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