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市21家公证处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市司法局对各单位的收入、支出、结余情况;固定资产管理情况;公证赔偿基金提取及管理情况;公证员协会会费缴纳情况;税金征缴机关、税种、税率、上缴金额情况;是否违反规定设立小金库情况;会计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审计。由于我市在去年执行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政策,所以今年还特别关注了各单位增值税提缴情况。此次审计共出具审计报告21份,提出审计意见28条,圆满完成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