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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司法厅深入推动“法律援助服务民生阳光工程”

2014-04-21 09:45:4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 

    省司法厅积极发挥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职能作用,深入推动“法律援助服务民生阳光工程”,扎实做好法律援助服务民生工作,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力度。

    一是加强法律援助应急机制服务圈建设。制定和完善省、市(州)、县(市、区)三级法律援助应急方案,搭建应急调度平台,开通“法律援助直通车”,预计年底前建成城市半小时、农村1小时、偏僻地区2小时,覆盖全省的应援速援的应急机制和服务圈。

    二是建立覆盖全省的法律服务12348热线平台。年底前建成覆盖全省的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平台和信息化管理平台,使弱势群体可以通过法律咨询平台,随时随地,足不出户即可获得法律援助服务。

    三是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年底前建成覆盖全省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建立省、市(州)、县(市、区)、乡(镇)、社区(村、屯)五级法律援助工作站和联系点。以老少边穷地区为重点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站和联系点建设,规范工作站人员配备、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等。推进临街一层便民服务窗口建设,深化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发挥示范窗口引领作用,提升窗口服务能力。简化办事程序和手续,增强服务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服务效果。总结推广便民服务好经验好做法,健全完善便民服务长效机制。

    四是继续推进法律援助“五个延伸”。抓好民生等重点领域和特殊对象的法律援助,重点解决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和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在生产生活、社会保险(放心保)、就医就学、欠薪、工伤损害赔偿等方面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要让他们得到应有的法律援助,能够享受到公民应有的社会基本权利。

    五是推动落实“三个纳入”。推动将法律援助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或者“民生工程”,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中的作用,协调财政部门,争取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将法律援助业务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

    六是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整合宣传资源,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获得社会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知,向党政机关宣传法律援助的政府责任、向社会公众宣传法律援助维权路径,继续开展以村屯、社区为重点,以市(州)为面,以主题鲜明、富于影响力的宣传内容和主流媒体为引导的宣传活动。

    七是加强绩效管理、完善监督机制。通过量化各项工作指标落实工作任务,建立和完善全省绩效信息报送机制,实行月通报、季调度、半年小结、年度总结评比、特殊情况随时专报。细化完善法律援助组织实施各环节的行为规范、服务标准和工作制度。完善非诉讼案件办案程序、补贴发放、结案归档、数据统计等工作。深化案件质量评估试点工作,推广“同行评估”方法,鼓励地方研究制定案件质量标准和评估指标。加强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工作,规范法律援助投诉处理秩序,促进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