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一个孩子,要长期坚持”
少年司法的概念,起源于1984年上海市长宁区的全国首家少年法庭,到今年,恰是30周年。
十八届三中全会发布《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其中也包括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障。
中国青年报记者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获悉,仅用了8个月时间,北京市16个区县检察院全部成立了未检专门机构。目前北京市专门从事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的检察人员125人,其中硕士49名,法学博士2名。
这支队伍也走向年轻化,30岁以下的有51人。
他们统一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由同一承办人负责同一案件的批捕、起诉、诉讼监督和预防帮教等工作。相当于每个犯错的少年,都配有一个对应的“检察官叔叔、阿姨、哥哥、姐姐”。
但目前,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推广,还存在现实的壁垒。岳慧青认为壁垒主要存在于4个方面:“第一,因为新的刑诉法对附条件不起诉的执法标准还不具体明确,决定程序过于复杂,比如有的地方检察院需要检委会讨论,容易意见不统一,导致难以做出附条件不起诉的考察决定。第二,绝大部分地方很难解决外地和本地户口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同等待遇的问题。第三,政府部门对观护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还有待加强。第四,每个附条件不起诉案件的时间是六个月到一年,大大加重了负责检察官的工作量和责任,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承办人的积极性。”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帮扶,不可能和GDP指标挂钩。别的案子可能很快收效,但改变一个孩子,不可能几天就见效,必须长期坚持。”岳慧青说。
柳青对小豪的“试炼”过程就遇到过岔子。
2013年9月2日,她一大早就接到观护单位打来的电话:“小豪不见了!”他头一天晚上请假外出,夜不归宿,也没回来上早班,单位领导打电话也联系不上。
柳青当时一惊:“这个孩子真不让人省心,附条件考察还不到一个月,居然就出这么一个大状况。找!挖地三尺也得找出来。”
她立刻让小豪父亲不停打他电话,并找他可能联系的朋友。终于,中午11点半,小豪父亲找到了他,朋友说小豪当晚为以前同事庆祝生日,“喝多了”,留宿在那里。
柳青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但在电话里严厉批评了小豪。这个孩子却沉默以对。柳青更生气了,就吓唬他说:“如果再有下一次就延长考察期,更严重就撤销附条件考察。”
后来她送给小豪一个笔记本和笔:“如果有什么心里话不想对人讲,可以写下来,记录每天的生活点滴,积累下来回头再看你会发现不一样的自己。”
每个曾冲动犯错的少年,都在观护基地有了变化。
在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处办理的一起案件中,未成年人小刚不愿意和父母在一起,检察官就特意安排了与他父亲年龄相仿的李厨师当他的观护人。后来,小刚考察期满时,正值春节期间,是餐饮企业最忙的时候。小刚自己决定,放弃回老家与家人团聚,留在基地和李厨师一起继续工作,直到正月十五。
小豪也慢慢开始在短信中提醒柳青“注意身体”,他的观护人也夸奖他“吃苦耐劳,没有经验也不退缩,销售业绩一度领先”。
2014年1月24日,是柳青对小豪的最后一次考察帮教。她为小豪挑选了一份新年礼物———条围巾,“因为每次小豪来检察院,我都看见他羽绒服的领口空荡荡的”。
小豪的回应,是告诉检察官姐姐一个秘密——“我交了一个女朋友!”
这种独特的喜悦,不止一名检察官体验过。
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处检察官彭燕的电话铃,在2013年8月的一天清早响起。电话那头,40多岁的家长激动得结巴:“检察官,小雨被录取了,上学了,上大学了!”几个月前,偷了同学手机的高三学生小雨考察期满,彭燕对其做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失足少年中,也有考察期满就年满18岁的。他们的检察官收到的是一份更大的惊喜。
有两人不仅被观护企业肯定,还获得了正式录用通知。金朝也接到了小杜从陕西打来的电话:“金叔叔,我在我们市里的最大酒店后厨打工,今天拿到了第一笔工资!”
一旦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将立即得到封存。资料被封存后,除司法机关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以外,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2013年,北京市全部落实法定代理人及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为761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法律援助;对27名涉案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辅导;对902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跟踪回访帮教263人次。北京市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捕率为32.6%,不诉率为26.2%,在全国居于领先地位。
“从这一天起,曾经犯错的他可以不再背负任何负担,开始新的生活。”柳青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