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会议,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委《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景汉朝在全国法院贯彻落实《意见》视频会议上的讲话,研究部署全市法院今后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勉出席会议并作了题为《坚持“五个一律”,进一步规范我市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讲话,全市各级法院分管副院长和审监庭、刑庭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天津市公安局、天津市司法局、天津市监狱管理局等单位的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张勉指出,党中央、中政委、最高法院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十分重视,并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全市法院从事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同志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清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面临的严峻形势,将上述文件精神落实到具体的司法实践之中,以确保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会议还对《意见》下发后司法实践中需要特别注意的七个问题进行了明确,统一了全市的司法执法尺度。另外会议还部署了今后一段时间需要开展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