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召开2014年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综治委副主任、预青专项组组长沈何出席并作重要讲话,专项组各成员单位领导和联络员、各市州综治委预青专项组组长和办公室主任参加会议。
沈何同志在全面肯定2013年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基础上,对做好2014年工作提出了要求。一要充分认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现实意义。把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五次全委会精神,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深化平安青海建设、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的基础性工作。二要认真做好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在开展调查摸底、掌握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区别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的不同情况,利用专业力量开展教育管理和帮扶救助工作,采取早期干预措施,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三要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基础性工作。积极利用好“青春与法同行”、“青春伴成长、家长大讲堂”等工作品牌和平台,充分发挥各学校法制副校长(辅导员)作用,组织开展好校内外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省内部分中学开展法制警示教育进校园活动,有效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法制意识。四要积极探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创新模式。紧紧依靠社会、家庭、学校等各方面力量,充分发挥各相关职能部门作用,探索“1+N”或“1+X”等工作模式,逐步完善全省预青工作机制;切实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探索政府购买青少年事务社会服务新途径。五要扎实做好涉及青少年相关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针对省级“两会”期间提出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净化网络和新媒体环境、丰富青少年课余文化生活等方面的建议提案,综合运用教育、法律、行政和技术等多种手段,深入推进网络、网吧、荧屏、声频、视频净化工作。
团省委书记、省综治委预青专项组副组长申红兴同志代表专项组办公室,总结汇报了2013年工作情况,提出了2014年重点工作建议。她指出,要深入推进闲散青少年、不良行为青少年、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流浪乞讨青少年、农村留守儿童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形成较为完善的长效工作机制;要继续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青春与法同行”活动和“青春伴成长、家长大讲堂”活动,探索开展法制警示教育进校园活动;要认真开展“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继续定期开展打击互联网、手机淫秽色情和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整治行动,净化青少年上网环境;要注重解决青少年普遍性利益诉求,广泛开展共青团“梦想剧场”和“高考减压”等活动,认真做好“青少年维权岗”创评工作。
会上,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民政厅、海东市综治委预青专项组就2013年工作作了会议交流发言,申红兴代表省综治委预防专项组与各成员单位和各市州综治委预青专项组签订了2014年工作责任书。会议还下发了《2013年度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成员单位重点工作项目落实情况通报》和《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各成员单位2014年度重点工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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