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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十次随警冲入抓捕现场

2014-04-18 11:12:4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公安报 

讲述:曾斌戈 广东省惠州市公安局警察公共关系科副科长

不知不觉,我从事公安宣传工作已经17个年头了。17年来,我组织策划过多少次重要的宣传报道活动,自己也记不清了;写过的宣传稿件大大小小数量近万篇,不少当年在惠州影响重大的报道,现在得翻翻档案才能想得起来。但是,有几件事情,却是我不用刻意去回忆,就能浮现在眼前的。

一张可以给孙子讲故事的照片

有一张照片一直静静地躺在我办公桌抽屉里:那是两名荷枪实弹的武警把一个犯罪嫌疑人扑倒的一瞬间定格。这张照片对于我的纪念意义在于,等我老了,我可以拿着照片告诉自己的孙子,虽然爷爷没有亲手抓过歹徒,但是爷爷和其他千千万万战斗在一线的办案民警一样曾经冲锋在第一线。

2001年,惠州市公安局决定歼灭朱福志恶势力团伙。该团伙作恶多端、手段凶残,尤其是匪首朱福志彪悍凶狠,随身携带枪支,他曾扬言:“将最后一颗子弹留给自己,也不让公安抓到!”7月1日深夜,刑侦部门锁定朱福志躲藏在东莞市石碣镇一栋民宅5层的屋内。我带着媒体记者随警作战,当在场的媒体记者了解到危险情况后,纷纷面露难色,提出要在楼下等待行动组把朱福志押下来再拍摄,不愿意冒着危险跟随民警抓拍抓捕场面。

我倒觉得这么精彩的抓捕场面难得一遇,不拍摄太可惜了。但是,已经没有多余的防弹衣给我,我也顾不上安全了,抓起相机就跟行动小组往楼上冲。我拍摄下了行动组员举枪潜伏在大门口、用破门工具迅速强行破门、冲进大门将站在门后来不及开枪的朱福志扑倒在地上的一个个精彩瞬间。

除了这一次,我还数十次随警冲锋进入抓捕现场,跟民警一起躲在掩体后面,一起破门而入,一起飞奔,民警手里举着手枪、冲锋枪,而我也举着“枪”——相机或摄像机。

一个让我愧疚的英雄

“大力宣传公安先进典型,弘扬正气,展示公安正能量”——每年我写总结材料时都会用上这句话。确实,这是我工作中相当重要的一部分。每年我组织采访报道的先进典型人物不下10个,每一个我都用心策划、精心推广。尤其是对牺牲的民警,我更是深入发掘事迹,力求全方位展示他们生前的风采。如2010年因抓捕毒贩不幸中枪牺牲的惠州市公安局缉毒民警杜宇华,我从他牺牲当天开始组织策划宣传报道,在各级媒体、网络连续报道了一个星期。

然而,有那么一位公安英模,我在他英勇牺牲的2个多小时后即赶到血迹未干的现场,却没能够好好地宣传过他。他就是惠阳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姚志军。

1998年11月24日凌晨,在围捕歹徒的战斗中,姚志军在楼道与一悍匪狭路相遇,展开激烈枪战。在子弹打光、左腿中弹的情况下,他仍将悍匪扑倒。悍匪狗急跳墙开枪击中姚志军右胸,姚当场牺牲,而凶手逃逸无踪。

当时市公安局张副局长带着我赶到现场,至今我还记得他悲愤地张开巴掌拍着车子、用拳头砸着桌面的情景。本来,这是一个如何大力宣传都不为过的英雄,但是有关决定却是先不作报道,等犯罪嫌疑人落网后再宣传。

约一个月后,凶手在100多公里外持枪拒捕,被乱枪击毙,此事由惠阳市公安局在媒体上发布了一个消息。我已经记不起来,究竟是什么原因没有紧接着宣传报道姚志军的事迹。直至3年后,公安部门才藉开展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模系列宣传的时机,广泛报道姚志军的事迹,使更多的社会群众知道这位英雄。而此时我已经调任交警支队宣传股股长,姚志军的宣传报道我无缘参与,这正是我最遗憾的!

[责任编辑:刘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