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湘西州泸溪县法院兴隆场法庭辖区永兴场乡赶场日,为借款纠纷而前来立案的溪头村村民陈清菊对法官上门立案的便民做法表示赞赏。今年来,该院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立案下乡、审判下乡、送法下乡”三下乡活动为载体,着力推进“司法公正湘西行”,不断满足群众司法新需求。
赶场集中立案“便民讼”。确定3个农村法庭所在地乡镇赶场日为法庭接待日,立案庭安排专人配合法庭干警轮流集中开展“立案受理、诉前调解、来访接待”等诉讼服务。其他未设法庭的10个乡镇在政府或传统节日举办地设“法官工作室、便民联络点”,由所管辖法庭法官赶场日驻室接待,受理相关法律事务,改变过去诉讼立案均须到院机关的现状,实现赶场集中立案常态化,减轻群众诉累。
上门巡回审判“暖民心”。规定机关庭室全年下乡开展巡回审判全年不少于3次,法庭到辖区所在地以外的乡镇开展巡回审判全年不少于5次,开庭前,在乡政府及村委会公示栏张贴公告。民商事审判集中选择一些有代表性的婚姻、赡养、土地承包的典型案件,刑事审判主要选择自诉及山林失火案件,对被告人在押案件,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衔接配合,确保庭审安全。通过到事发地上门巡回审判,动用各方力量开展说服教育、特色调解,达到审结一案、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效果。
结对送法宣传“解民忧”。采取“班子成员联片、机关庭室结对、基层法庭联点”方式,到4个法庭辖区各乡镇,每季开展1次送法下乡普法宣传。重点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婚姻、劳动、土地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进行人身损害赔偿、民间借贷多发性纠纷案例评析,不断提升群众的法律常识和维权意识。
自活动开展以来,该院下乡集中立案4次12件,开展巡回审判5次7件,送法普法宣传1次,接受群众咨询3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