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南昌4月15日电(记者 胡锦武)4月15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宜春市政府原副市长龚细水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审理查明,龚细水在担任宜丰县委书记、宜春市政府市长助理、副市长、市委常委兼袁州区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大肆收受贿赂近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