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云南省昆明市检察院召开了一场特殊的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对一起刑事申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
2011年5月的一天晚上,小孙和朋友到KTV唱歌,因嫌对面房间的人唱歌难听,便用钢管、砖头殴打对方。被打的白某掏出折叠刀反抗,刺伤小孙和其朋友段某,两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公安机关对白某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向宜良县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宜良县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白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对他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两名死者的母亲不服,提出申诉。复查案件时,该院启动专家咨询委员会进行评议,专家合议后一致认为白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该院维持了对白某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小孙的母亲孙某向昆明市检察院再次提出申诉。
昆明市检察院决定根据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的相关规定,召开听证会。“我们将全市75名人民监督员和1700多名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名单提供给孙某,让她挑选参与听证的人员。”案件承办人说。最终,孙某挑选了5名听证员和1名委托代理人参与听证。
听证会上,首先由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发表意见,随后,宜良县检察院侦监科出示证据、说明不批准逮捕理由,控申科说明首次复查情况,再由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听证员提问,最后由听证员发表意见。最终,听证员一致认可并支持宜良县检察院对白某作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通过本案,我们希望检察院能给予当事人更多的人文关怀和帮助,让她走出阴影,同时希望检察院加大普法力度,让群众了解法律和检察工作。”听证员代表刘海燕在发表听证意见时说。
据悉,此次听证会是昆明市检察院办理刑事申诉案件的首次尝试,该听证会只是复查案件的一个步骤,复查决定将按一定的法律程序作出。(记者肖凤珍 通讯员吴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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