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对象:河北省滦平县人民法院院长 谢孟水
对话背景
河北省滦平县是典型的山区县,地广人稀,人口居住分散,全县仅有3个基层法庭,“多乡镇一法庭”的格局延续了20余年。而这3个法庭每年审结案件达1500多件,群众诉讼极为不便。
滦平法院启动一乡一庭建设,向社会公开招录工作人员21人,腾挪办公住宿场所50余间,并配齐了交通通讯等办公设备并抽调30名年轻干警充实一乡一庭。县人大常委会新聘任36名人民陪审员充实法庭工作。今年1月,15个新增法庭全部挂牌开展工作。
目的:不让百姓跑腿打官司
法周刊:你们启动一乡一庭建设是基于什么考虑?
谢孟水:多年来,基层法院基本上是按照每3至5个乡镇设立一个中心法庭,这种模式客观上解决了资源浪费和法官配置不足问题,但也给未设法庭的乡镇造成“老百姓跑腿打官司”的麻烦。建设一乡一庭,百姓的呼声很高,也是司法为民的必然要求。
一是有利于方便群众诉讼。我县部分村落距离中心法庭最远超过50公里,距离法院已超过80公里。一个案件,仅立案、开庭、送达,当事人至少要往返三次法庭,这就出现了老百姓跑腿打官司问题。开展一乡一庭建设,既能体现便民利诉,更能凸显对边远村庄群众及老弱病残当事人的人文关爱。
二是有利于农村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通过对比分析,距法庭较远的乡村,往往由于纠纷得不到及时有效处理,矛盾激化、恶性事件、群体性事件、信访纠纷发生频率较高;而距法庭较近的乡村,矛盾隐患容易发现,群众有了矛盾纠纷也愿意到法庭解决,也能得到及时有效化解,农村形势相对稳定和谐。
三是有利于农村法治意识的增强和道德文明建设。个别乡镇群众法律观念淡漠,用法律保护自己、依法经营意识不强。同时违法生产经营、乱建乱占现象突出,环境破坏现象屡禁不止。由于法庭数量有限的限制,村民纷争隐患信息反馈迟缓,小纠纷极易酿成大纷乱,影响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设置乡法庭,更有利于法律宣传和咨询,案件的及时有效调处,还会成为法治宣传、法律渗透的有效载体,推进平安建设。
工作:用干警辛苦换取群众幸福
法周刊:在设立一乡一庭过程中,你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谢孟水:一乡一庭尚无成功经验借鉴,我们统一思想,因地制宜,强化职责,注重实际效果。
统一思想就是把审判工作统一到服务群众、实现群众满意这个目标上来。一乡一庭建设就是把干警送到群众中去,更加密切联系群众、了解群众、关心群众,把服务做到群众心坎上。
因地制宜就是立足于基层法院实际,硬件上立足现有条件,不搞大的投入;规模上控制在下派两三名干警,挤出一两间房屋,配上简单够用的设备。没有奢华的外表更能彰显丰富的内涵,一乡一庭的魅力在于用干警的辛苦指数换取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强化职责就是把更多的力量倾注在乡法庭具体职能上,体现在后续工作和服务上。我们提出了“三必须”、“四不准”、“五必考”。“三必须”就是干警必须吃住在基层,必须履行并完成六项职责,必须制定并履行进村入户计划;“四不准”就是不准矛盾上推,不准出现因服务不好群众上告,不准拖延最佳处理矛盾时机,不准出现首问不答;“五必考”就是职责必考,出勤率必考,群众满意度必考,乡镇干部评议必考,个案抽查必考。
此外,在争取支持中有效推进一乡一庭建设。首先是争取上级法院和地方党委的支持和指导。在一乡一庭筹划建设中,中级法院主要领导先后多次到我院调研指导并进行工作协调,并就工作职能、人员设置、基础设施建设进行有效指导。县委常委会专门研究一乡一庭人员招录、经费保障、办公场所选定等关键性问题,下发会议纪要,强化保障落实;县政府常务会及时落实人员编制、拨付经费,并以文件形式协调基层全力配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了专题汇报会,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批准并聘任了新增的36名人民陪审员。
其次是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与配合。多数乡镇在办公用房异常紧张、财务紧缩的情况下,克服困难,腾挪办公室,出资购买桌椅,解决干警办公及食宿问题。
再次是得到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一乡一庭建设顺应群众期盼,心贴群众,维护民利,深受群众拥护。在征求群众意见时,有200余人主动请缨,义务担当法庭联络员。这次新增的36名人民陪审员均是主动自愿报名经考核聘任的。
三是积极有效的思想工作为乡法庭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人力保障。我们动员教育干警,一乡一庭重心在农村,生活艰苦,条件较差,情况复杂,但也为干警提供了广阔的用武之地、锻炼成长的熔炉。因此,在乡法庭人员选派伊始,干警们就积极踊跃报名,我院从报名的干警中一次选拔15人,担当乡法庭庭长,其中7名为女同志。
功能:快捷高效调处纠纷
法周刊:一乡一庭主要有哪些功能?
谢孟水:一是利用乡法庭立案简便、开庭形式和场所相对灵活特点,力争把矛盾和纠纷解决在群众家门口,最大限度地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二是强化诉讼内外的调解衔接,加强与乡综治办、司法所、民调组织的沟通与协作,积极运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化解社会矛盾;三是指导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开展工作,对人民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及时进行司法确认;四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教育,促进公民法律素养的提升;五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注重矛盾纠纷及信访案件的排查和化解;六是强化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和指导,发挥人民陪审员在案件处理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