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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憬宏:法院“生产”裁判应有标准

2014-04-14 09:47:1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人物小传

  高憬宏,法学博士。1985年进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历任研究室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刑事处副处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秘书、刑一庭副庭长、刑三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0年,任国家法官学院院长、党委书记。2012年,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

  2014年1月起,任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记者王斗斗文/图

  “我对《法制日报》充满感情!”

  采访高憬宏时,这是他的第一句话。

  他是《法制日报》创刊号的订阅者。“1980年8月1日,那时还叫《中国法制报》,每周一期,彭真同志题写的报头。”他笑称,自己算是个亲历者。那时,他在吉林大学法律系读大三。

  从上大学起,他就与法律打交道,至今已36年。

  去年11月6日,他被任命为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今年1月22日,他“去代转正”,高票当选院长。

  从1985年硕士毕业参加工作,他就没离开过最高人民法院。如今,他的生活开始改变。用他的话说,“突然被派到一线,工作更接地气了,使命和责任更重了”。

  “案子办不好一切都等于零”

  到天津第二天,高憬宏就开始了调研。

  他首先调研了一中院、二中院、海事法院,然后依次走遍了全部16家基层法院和部分基层法庭。

  调研中,他最关注执法办案情况。“对人民法院来讲,说一千道一万,案子办不好一切都等于零。”

  他说,就是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他认为,司法必须揭开神秘的面纱,只有通过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让审判权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让更多的人民群众参与到司法中来了解司法、感知司法、信任司法,才能够累积司法公信力。

  谋划来津后的工作,他说,不搞三把火,不搞花架子,还是真抓实干,踏踏实实在法院工作上做好继承和发展。比如,怎样调配好司法资源,怎样调动好法官的积极性,怎样保证办案质量和效率,怎样体现司法的规律……“只有一步一个脚印往前推进,司法工作水平才能真正提高。”

  “法官应把裁判文书当成杰作”

  今年1月1日,天津全面启用司法公开信息平台。

  到今年年底,天津力争实现司法公开平台管理全面达标,三大平台规范化运行。他认为,有的案件裁判公正,但是当事人不满意,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司法公开不到位,司法信息不对称。

  谈到三大平台之一的裁判文书公开,他说,上网只是手段,我们要借文书上网,倒逼文书质量的提高。

  他说,法官的判决书应当论理清晰、判断精确、语言流畅、有理有据。

  “我们的法官应把裁判文书当成自己的杰作来对待,要增强文书的说理性,要有对自己的产品负责的理念,把自己的才华、智慧、学识都体现在裁判文书上。”

  如此,判决书写好了,把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所关心的问题讲清楚了,法理说明白了,自然有助于提升司法公信力、服判息诉率。

  “把形象公正提到相当的高度”

  过去一直强调实体和程序公正,在今年的工作中,他要把形象公正提高到相当的高度。

  “我们到别的单位办事,如果工作人员态度好一些,服务周到热情一些,我们就会觉得这个单位不错;反过来,即使是一句不中听的话,也会让人寒心。”

  他又解释:“有的法官在接待来访时态度粗暴,或在法庭上漫不经心,或者随意打断当事人陈述,都会引起当事人的反感和怀疑。即使判决是公正的,也可能引发上访、闹访,无法达到服判息诉的效果。”

  所以,形象公正非常重要。他说,司法公正不能输在起跑线上,不能让当事人一进门就产生坏印象。

  “不管在家里、在外面有多大的苦、多大的烦恼,上班后必须阳光,必须真诚地面对当事人。”

  “这是我们的职业道德。”他说。

  “司法行为应当有工作标准”

  今年,他要求在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各个环节,都制定明确的工作标准。

  “产品有产品质量标准,食品有食品安全标准,同理,法院的产品是司法裁判,那么‘生产’这个裁判的过程和最终的结果也应当有标准。”

  他说,这个标准相当于司法工作的“说明书”,刚来法院工作的大学生,拿着这个“说明书”,就知道怎么开展工作;对司法人员的考核,也要以是否合乎“说明书”的要求为依据。

  他特别强调开庭的标准化。证人、鉴定人不出庭,控辩双方不平衡,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参差不齐,这些问题都还存在。庭审要发挥作用,首要的就是标准化、规范化。

  “法官一定要学会倾听,言所当言。思维要清晰,表达要准确,要有理有据、掷地有声,让当事人、旁听人员明白是非责任。”

  他认为,如果每一次开庭都能按照标准来做,司法公信力自然就容易树立起来。

  “合议庭成员一定要交叉阅卷”

  结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司法改革的要求,天津高院将积极探索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落实审判责任制,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他重点提到了合议庭责任制问题。

  “有些案件,主审法官一个人唱独角戏,合议庭其他成员不看卷。这样拍板定案,万一定错了,就会责任不清。”

  “合议庭就是三个人既要合,又要议。如果不看卷,光听主审法官讲,这就不可能真正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再说,主审法官的能力水平可能有限,即使不是故意为之,也可能出现疏漏。如果合议庭其他成员再不看卷,就可能埋下错案的隐患。”

  他的结论是,合议庭成员一定要交叉阅卷。

  他在今年的全市法院院长会上直言,有的法官叫苦连天,说办不过来案件,哪有时间交叉阅卷。“我想说,这个改革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必须推进。哪怕效率降低点,也要保证案件的质量!”

  当然,他解释称,交叉阅卷并不是要三个人都像主审法官一样从头到尾过一遍,而是在主审法官审查报告的基础上,对案件的焦点、难点、疑点问题和关键证据进行核查。

  “考虑到有一个逐步适应的过程,我们可以先从重大、疑难案件入手,要求合议庭成员交叉阅卷,提高合议质量,这是符合司法规律的。”

  “法院不能被动审审案子了事”

  到津工作5个月了,说起印象最深的事,他称,今年年初我们围绕天津金融改革创新,针对动产融资担保的交易安全问题,在全国法院率先出台了《关于审理动产权属争议案件涉及登记公示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

  今年1月,天津高院在滨海新区就这一文件召开了一个小型座谈会。参会的12家金融机构都表示,指导意见既规范了新型融资担保方式,降低了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又盘活了企业资产,拓宽了企业融资渠道,有利于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通过这次座谈会,他的体会是,法院作为司法机关,不仅仅是被动地审审案子了事,而是应当通过发挥审判职能,保障乃至促进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

  目前,天津已成为拥有“金融全牌照”的城市,在他看来,各级法院要加强对金融领域法律、法规、前沿问题的研究,有条件的法院可以探索成立专门审判庭或合议庭,审理融资租赁、商业保险理赔、互联网金融、应收账款抵押贷款等金融案件,促进投资与服务贸易便利化综合改革和创新。

  “今后,我们要及时针对审判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分析原因,提出应对举措,不断拓展审判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广度和深度,通过审判工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建设美丽天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他表示,作为一名职业法律人,将永葆本色,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开创天津法院工作新局面,从而不辜负党的信任,不辜负天津百姓的期待。

[责任编辑:王春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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