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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蒲江 交通事故纠纷的“调处套餐”

2014-04-14 09:34:4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1952件,2011年上升为2288件,2012年猛增至2859件。与此同时,进入诉讼程序的交通事故案件与日俱增。

    如何让老百姓在解决纠纷的同时少跑路,少操心?如何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如何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在矛盾的源头就积极介入调解,让矛盾化解在最基层?四川省蒲江县人民法院通过协调联动、整合资源、分工协作,与多个部门联合成立蒲江县交通事故联调中心,“一站式”提供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四位一体”的“调处套餐”。

    ■联动配合

    案件源头化解

    “交通事故调解工作历来赔偿项目多、标准多,当事人情绪激动,因此是块‘硬骨头’。”蒲江法院院长谢立新告诉记者,早在2011年,法院就在县交警大队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然而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并没有从源头上减少。交通事故纠纷案件调解难、执行难,消耗了大量的司法资源。

    “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法院不能被动坐等当事人上门告状,而要主动介入,深入推进纠纷源头治理,延伸司法服务职能,真正实现便民利民。”2013年7月,蒲江法院主动作为,与县公安交警大队、司法局等共同设立了“蒲江县道路交通事故联动调解中心”,将案件受理、调解审判、保险理赔、司法确认、法律援助纳入联调中心工作范围,建立起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四位一体”的交通事故联动调解机制,打造了交通事故纠纷处理的“快车道”。

    走近蒲江县交管大队办公楼,“蒲江县道路交通事故联动调解中心”招牌十分醒目,人民调解委员会、交通警察大队调解室、法院调解室、巡回法庭等四个房间依次排列。

    在办公楼旁边,几幅大展板上形象生动地写着联调中心案件处理流程示意图,当事人在联动调解中心处理交通事故时,可以获得多部门协调联动的“一站式”服务。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首先由公安交警部门进行行政调解;如不同意调解或调解不成,则引导当事人寻求人民调解或司法调解解决纠纷。

    “这就好比法院对汹涌而入的案件潮设置了一道合理有节的分洪闸口,借助多部门协调联动的力量,将相当一部分可以分流的案件通过既定的程序,化解于诉讼的门槛之外。”谢立新说。

    同时,该院制定了工作制度和运行流程,定岗定责。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各成员单位会签文件,出台《关于建立蒲江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联动调解机制的实施意见》。

    ■快审快结

    最快当日调结

    2013年9月27日的傍晚,梁某在回家的路上被曾某驾驶的货车撞倒,被送往医院后,当即诊断为脑颅损伤、肺部受损、踝关节骨折。第一次手术,肇事方公司垫付14万元。然而手术之后,梁某再也没有醒来,成了植物人。

    43岁的梁某是家里的顶梁柱,上有年迈的父母,下有正在读书的女儿,一场车祸,让这个家庭陷入了绝境。今年2月,梁某伤病复发再次入院,然而赔偿费双方却一直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梁某的母亲实在没了主意,一纸诉状将肇事方告上了法院。

    “我儿子这样就算是完了啊,我媳妇和他离了婚,还有一个上学的孩子,现在后期护理什么的,我也拿不出钱来。医生说我儿子还得做二次手术,可我上哪找钱去,今儿就指望法官为我做主了。”梁某的母亲在法官黄玉彬面前哭诉着。

    为了及时解除梁某家人的后顾之忧,尽快拿到赔偿款让其安心做手术,3月7日,黄玉彬提前一周组织双方当事人、保险公司在联调中心法院调解室中进行庭前调解。

    “你们也看到了,梁某目前的情况,还要再次做颅骨治疗,需要支付巨额医疗费,今天我提前开庭,就是怕如果不及时进行手术,将会错过最佳的治疗时机,万一手术后他醒过来了呢?况且梁某家庭情况你们也看到了,上有老下有小,后期肯定还要有人照顾。你们要换位思考一下,尽快筹措资金为他支付二次手术费用……”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终于见到了效果,不到一天时间,双方当事人便达成一致意见。

    第三天,法官将连保险公司赔偿在内的41万元赔偿款送到了梁某的病床前。

    “这就是我们联调中心‘一站式’联动化解纠纷的好处,像梁某这种经过法院调解或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可以直接获得保险公司的快速理赔,缩短了理赔周期。”谢立新向记者介绍,“以前,处理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从调解到立案审理再到判决理赔,处理周期是3至6个月,如果理赔不顺,甚至更长。现在,最快可以当日调解当日赔偿,一般的案件都能在一月内得到解决。”

    ■部门“扎堆”

    一站服务到家

    通常,发生了事故,责任认定不清,保险公司推脱拒赔,当事双方在交警部门、法院、保险公司等之间来回奔波,维权路长。但在“蒲江县道路交通事故联动调解中心”,“四位一体”的交通事故联动调解机制以其特有的优势,在化解案情复杂的纠纷中成效尤为显著。

    2013年6月13日,村民张伟驾驶着一辆小型客车在倒车时撞倒了刚好路过的王强老人。老人被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张伟同王家人签订了赔偿协议书。没想到张伟在支付了4万元后就“人间蒸发”了。王家人向蒲江法院起诉张伟,要求张伟赔偿协议上剩余的款项,同时张伟车投保的保险公司也应该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在第一次开庭时,张伟当场翻供,声称“老人是摔死的”。让张伟改口的原因,是因为案发后蒲江交警队只出具了事故证明,没有谈及责任认定。而保险公司则表示“责任怎么定,我们怎么赔”,如果案件不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保险公司是不应承担赔偿责任的。

    在休庭后,法院迅速与交警队联系,调取了事故发生时张伟拨打“110”报警的电话录音,录音里,清晰地听到张伟“我在倒车的时候撞到人”的陈述。在第二次庭审上,法院将这段录音作为证据当庭播放。证据确凿,可张伟仍然一口咬定当时自己是“误以为”撞人,匆忙情况下报警。张伟的态度终于激起了王强老人家属的愤怒。

    在第二次庭审时,保险公司也改变了最初的决定,在调解成功的基础上,愿意赔付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内的部分费用。保险公司“松口”后,法官随即劝导张伟,事故已经发生,争论再多都无法解决如何赔偿这个实质性的问题。想着保险公司能够赔偿,张伟的情绪也缓和很多。在法官的主持下,当事双方终于达成调解,最终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赔付原告12万元。

    “东奔西跑,理赔时间长,当事人双方都会有怨气。如果时间再拖延,甚至会出现更严重的冲突。”谢立新说,所谓“一站式”,就是在群众发生交通事故前来处理时,法院、交警部门、医院、保险公司等多方同时在交警大队内快速、高效地化解矛盾纠纷,避免群众多跑路,有效缩短处理周期。

    记者在联调中心人民调解室看到,桌上一张蓝色指示牌清楚标明了2012年四川城镇居民人均收入20307元、农村居民消费支出5367元等赔偿参考数据,供在审理人身损害案件时进行比照参考。

    “目前,联调中心已经把赔付标准统一化,而保险公司也全程参与调解工作,一旦联调中心把交通事故纠纷调解的一切程序理顺了,那么当事人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期限就能大幅缩短。”谢立新说。

    各方评说:方便群众 节约成本

    据统计,联调中心自去年7月试运行以来,已有2000余件交通事故案件在诉前化解,占总数的93%,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中,调撤率也达82%,较往年同期大幅提升,保险事故的平均理赔时间也从以前的120余天缩短到现在的30余天。真正做到了不仅节约司法资源和成本,还减轻了当事人负担,方便了群众。

    蒲江县委书记刘兵在视察该项工作时指出:“成立‘联动调解中心’是创新社会治理的有效举措,应予充分肯定。望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群众,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蒲江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李学东坦言:“自从联调中心成立以后,我们几家单位在一起联合办公,既节约了大量时间,又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应该说是一项百利而无一弊的司法便民大工程。”

    一位在联调中心代理过案件的律师对记者说:“将交通事故类案件放在专门的法庭进行审理,同时联系了交警队和保险公司,大大减少了收集证据和申报程序的时间,让当事人节约了时间和成本。”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