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赣榆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姜霜菊,自1984年以来,一直默默地工作在基层民事审判一线,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很多当地农民、渔民尊称她为“法官姜大姐”。
一年经手600多个案子的姜霜菊,追求的是案结事了。她坚持“矛盾不上交,纠纷不扩大”的办案原则,潜心研究,将法律法规与民风民俗有机结合,总结出类比分析法、亲情感化法、降温处理法、善用民俗法、现场办案法、换位思考法、权衡利弊法等7种行之有效的“姜霜菊调解工作方法”。这些看似不起眼的“办案秘籍”,不仅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更赢得了当事人的理解和信任。
2008年,墩尚镇伍强山村农民张善强向邻居王修良承包土地养泥鳅,双方发生纠纷,张善强的父亲与老王的妻子打了起来。老王追要妻子医药费不成,就拆了张家在泥鳅塘口旁的两间房。闹了两年,积怨日深,村、镇两级调解不成,张善强把老王告到了法院。
姜霜菊接手案子后,经过一番调解,双方商议好了医疗费及损失的赔偿。但在执行的过程中,原告感觉砖瓦数量少了,两家人又争吵起来。姜霜菊干脆和他们一起,把所有砖瓦都搬出来垒好,一片一片地数,计算总数和损失。最终,纠纷解决,两家人和好,至今提起“姜大姐”他们还连连称好。
近5年来,姜霜菊审理各类案件3000余件,所办案件无一错案,无一引发上访缠访,无一当事人申诉。2012年赣榆县法院专门设立了“姜霜菊调解工作室”,这是全省第一个以法官名字命名的调解室。
这些来年,姜霜菊多次立功受奖,2012年9月被江苏省委宣传部确定为全省重大典型“三创三先之星”,2013年12月被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表彰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并受到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的亲切接见。
“法官不是官,是法的执行者,应该把法律中包含的大爱,送到需要我们帮助的每一位当事人的心中。每当看到自己经手的案子解决了,我就有很多的成就感。”正是抱着这样的信念,让姜霜菊对工作始终充满激情。(盛 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