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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检查发现

2014-04-11 10:19:3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在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广东省申报的17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督导检查中,其中1个区未达到广东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要求,未能通过本次认定。这是记者从今天教育部公布的相关督导检查反馈意见中获悉的。

  据悉,在保障随迁子女入学上,广东省将保障适龄儿童入学机会公平纳入教育创强和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先进市督导验收指标体系,逐步推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籍与户籍分离管理办法,完善并推广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努力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深圳市盐田区将非户籍学生教育统一纳入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每一个学生都能在公办学校就读。佛山市顺德区、高明区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比例达到95%、100%。

  在大力保障残疾孩子入学上,广东省把“按照规定设立县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和“按要求设置特殊教育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分别作为申报教育强县(市、区)和教育强镇(街、乡)的必备条件,规定特殊教育学生生均课本费不低于普通学生1.5倍,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普通学生8至10倍,提高特教保障水平。广州市越秀区重视发展特殊教育,建设了两所公办特教学校和17个随班就读点,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均达到99%以上;番禺区建有1所特教学校和1所残疾人康复中心,中心被定为国家级定点康复机构,并被中残联作为试点机构推广“引导式教育”项目,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

  督导组在调查中也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如个别县义务教育经费未做到“三个增长”。

  此外,城区学校建设仍然不能很好满足因人口骤增带来的入学需求。此次检查中发现,一些城区的部分中小学生均占地面积、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和生均体育用地仍然不足,广州市越秀区、荔湾区等问题相对突出。部分区仍不同程度存在班额过大现象,深圳市宝安区、龙岗区、佛山市高明区等情况比较严重。此外,还有一些区校际间差异系数的某些单项指标较高,广州市天河区、荔湾区等个别单项指标相对较高。

  因学生数量增长快,一些城区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配备不足,部分区有不同数量的中小学教师师生比达不到要求,广州市海珠区、佛山市顺德区比较严重。(记者张维)

[责任编辑:王春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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