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心竭力做服刑人员的贴心人
记新疆石河子市检察院监所检察科原检察员张飚(二)
和服刑人员打了10年交道的张飚曾说,“我们的执法为民观念再强一些,冤假错案就会少一些”。 记者 王建军 摄
□记者李恩树
“全国模范检察官”张飚和服刑人员打了10年交道,在服刑人员眼中,张飚“和蔼可亲”,“像亲人、朋友”,“没有距离感”。
一位和张飚有过接触的服刑人员感慨地说:“张检察官从不像外界有些人那样用憎恶、厌恶的眼光看待服刑人员,他总是认真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有事愿意向他倾诉。”
张飚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履行检察职责,他在新疆石河子市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工作期间,竭力维护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做他们的贴心人。
“服刑人员的事就是自己的事”
法定刑期是罪犯服刑的标准,但极少数法院审判人员因责任心不强等原因,偶尔会造成刑期计算错误,侵犯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张飚对服刑人员反映的刑期错误问题,总能严肃认真对待,依法办理。
2008年6月5日,石河子钟家庄监狱服刑人员王某找到正在巡视检察的张飚和毛笃生,反映他判决书中的刑期计算有误,多算了8个月,希望检察官帮助纠正。
张飚非常重视,立即调阅有关法律文书,审查发现王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广东一家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零6个月,原判刑期确实计算错误。张飚对王某说:“我们检察机关一定会依法监督,不会让你在监狱里多服刑一天。”
随后,张飚将这一情况向领导汇报,并建议向原审法院发函纠正。发函后,原审法院很快作出裁定,纠正了原判决中的刑期计算错误。
张飚在第一时间,把法院的裁定书送到王某手中。王接到裁定后,激动地对张飚说:“这不只是8个月的刑期问题,是你们给我改造带来了希望和光明,我要衷心感谢张检察官!”
张飚严肃认真地对待服刑人员的诉求,严格依法办理,先后监督纠正了9名服刑人员刑期计算错误。
在张飚看来,服刑人员的事情就是自己的事情,服刑人员遇到的问题他一定想办法解决。
2008年初,石河子市检察院监所检察科收到服刑人员赵某的无罪申诉,案件交由张飚主办。
接案后,张飚与同事先后向申诉人赵某、同监区服刑人员、监狱砖场工作人员、监狱医院干警进行了详细的调查了解,并根据申诉人的举报,先后到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移动公司等进行查询,还向福建省晋江市检察院发函协查,调取了相关证据材料。
经过大量细致的工作,确认赵某的无罪申诉不成立。
在案件调查期间,赵某已由石河子监狱调往奎屯监狱服刑。虽然赵某申诉不成立,且已调往其他监狱,但张飚和同事仍驱车300公里前往奎屯监狱,找到正在服刑的赵某,当面向其说明了申诉不成立的理由。
赵某看到检察官对他的申诉这样重视,表示非常感谢,自此以后再也没有向检察院提出申诉。
“司法机关不会侵占你一分钱”
按照法律规定,在押人员在监管场所不能私留现金,购买生活必需品的现金需交监狱统一保管。在保管过程中,有的监狱警察偶尔过失或有时故意侵占在押人员合法财产。张飚对反映监狱警察侵占服刑人员财产问题,总是耐心倾听,依法认真解决。
2003年10月,服刑人员黄某向张飚反映,他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图木舒克监狱服刑期间,把2000元现金交监狱保管,但调入石河子监狱服刑后,图木舒克监狱没有把这笔钱转过来。
张飚当场表示:“司法机关不会侵占你一分钱,只要你讲的情况属实,属于你的合法财产,我们一定帮你追回来。”
经领导批准,张飚向图木舒克检察院专门发函了解情况。不久,图木舒克检察院回函证实黄某反映情况属实,并把2000元钱转来。
张飚通知黄某时,他激动地说:“谢谢张检察官!”
2003年12月,服刑人员曹某向张飚反映,一名叫付某的监狱警察向其哥哥要了3万元钱给监狱购买电脑等设备,以帮助他减刑,但这些设备一直没有购买,并出示了两张汇款凭证复印件。
根据两张汇款凭证复印件,张飚等人立即到相关银行调查,发现确有两笔钱转到付某的银行卡上。
当曹某提出付某已被开除、不知所踪,是否还能追回这笔钱时,张飚说:“你要相信检察机关,你的钱我们一定会如数追回来。”
2005年8月6日,付某在赌博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并移送检察机关。石河子市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付某提起公诉。
时任石河子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持淮亲自到石河子监狱,当着全体服刑人员的面,把3万元现金交给了监狱领导,在场的所有服刑人员都热烈鼓掌,曹某更是感动得掉下了眼泪。
“非常尊重在押人员的人格”
服刑人员的权利同样需要保障,张飚经常通过教育训导等方式加强服刑人员的权利意识,他自己也从每一个细节上保护好服刑人员的合法权利。
张飚留给石河子监狱服刑人员张某的深刻印象就是,“他总能充分保障我们服刑人员的权利”。
张某记得,2010年的一次减刑开庭时,张飚问张某等服刑人员知不知道权利是什么,义务是什么,他说,“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我们不能只求权利,还得承担义务;相对的,我们也不能只付出义务,也享有我们合法的权利”。
2005年的一天,一次例行的巡视检察,张飚从监狱干警嘴里得知一贵州籍服刑人员戎某,因违反监规被严管。张飚随后找戎某了解情况,谈话中戎某透露,因他私藏500元现金被监狱警察没收,他想不通,所以有不满情绪。
张飚当场表示,检察机关会依法调查核实,一定给他一个实事求是的答复。
经调查,张飚发现,戎某反映情况基本属实,但监狱并不是没收他的现金,而是帮其保管。
随后,张飚向戎某进行了反馈和解释。听到张飚说监狱会在其出狱时退还他的500元现金,戎某十分高兴,同时也非常感谢张飚能如此认真地对待他的这点小事。
2006年春节,正在服刑的戎某通过检察信箱,给张飚寄了一张新年贺卡:“祝张检察官新年快乐、身体健康、万事如意,谢谢你对我的关心!”
一张小小的贺卡,短短的一行字,却话短情真,充分表达了服刑人员对张飚的感激之情。
石河子市检察院监所检察科退休检察官毛笃生说:“我和张飚是老搭档,对他非常熟悉,他这个人工作认真负责,服刑人员反映的大事小情都放在心上,而且有始有终,特别是他非常尊重在押人员的人格。”
每当有人问到张飚这些平凡中带有不平凡的事迹时,他总是回答:“我能做的,就是尽量给予他们法律上的援助和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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