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河”三年“摸出”六大技战法
记者独家采访全国首支“食药警察”队伍
编者按
为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和公安部近日在联合发布会上正式传递信息,将成立食品药品违法侦查局,负责食品药品违法案件刑事侦查、执法工作。在国家层面酝酿之前,早在2011年5月25日,辽宁省公安厅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就在全国率先成立,至同年6月15日,省、市、县(区)三级公安机关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机构全部组建完成。作为全国首支“食药警察”队伍,辽宁省公安厅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成立近3年来是如何运转的?《法制日报》记者近日独家采访一揭其“神秘面纱”,这也是近3年来,这支队伍首次接受媒体采访。
□见习记者韩宇 记者张国强
近年来,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日益严峻,由于公安机关以前没有打击此类犯罪的专门机构,给案件侦办带来较大困难,百姓切身利益不能得到及时保障。
为有效打击食品药品等领域犯罪,2011年5月25日,辽宁省公安厅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正式成立,截至同年6月15日,省、市、县(区)三级公安机关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机构全部组建完成,成为全国公安机关中首家专门打击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机构。近3年来,这支活跃在辽宁公安战线上的专业队伍战功赫赫,破案两万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9000人次,涉案价值达80余亿元,使百姓切身利益得到有效保障。
这支年轻队伍是怎样“摸着石头过河”的?近日,《法制日报》记者走进辽宁省食品药品犯罪侦查系统(以下简称“食药侦系统”),进行了深入采访。
一年侦破案件八千余起
“以往的食品药品犯罪等案件属于治安或经侦部门管辖,由于没有专业力量,全省每年侦办此类案件不到1000起。”辽宁省公安厅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副总队长孙建鹏向记者介绍,全省食品药品犯罪侦查系统建成后,侦办案件数量大幅增长,仅2013年就侦破案件8600余起,这支不到1000人的侦查队伍在打击食药犯罪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孙建鹏表示,虽然机构名称叫做“食药侦”,给百姓的感觉是只侦办与食品药品犯罪有关的案件,其实该系统实际管辖11种类别的刑事案件,还包括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案,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案,侵犯著作权案等,一些支队还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增加了管辖类别,仅沈阳市就有17种之多。
谈及系统职能,孙建鹏告诉记者,三级机构各司其职,总队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侦办案件,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大要案,组织指挥跨区域案件和集中专项整治行动;配合和协调工商、卫生、药监和质监等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监管以及联合执法等多项职能;支队、大队主要负责侦办案件、承办大要案、组织协调侦办区域案件和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协调和配合相关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围绕专业培养选用人才
在食药侦系统中,主要力量来自刑警、治安、经侦部门以及其他一些基层所队,虽然侦查能力过硬,但由于从事的是对食品药品等犯罪案件的专业打击,侦破此类案件往往需要相关专业化知识。
“辽宁食药侦系统成立不到3年,队伍边组建、边实战、边打击、边培训,算是‘摸着石头过河’,分配到食药侦部门的人员,在实战中提高技能。”辽宁省公安厅食品药品侦查总队总队长白石向记者介绍,食药侦系统成立后,规定每位民警每年保证接受15天以上的集中培训。但培训伊始,内容多为法律知识、侦查要领、证据收集等,理论性很强,民警难以消化理解,不贴近实战。
孙建鹏举例说,比如在农药领域,一些不法分子采取打“擦边球”方式销售禁用农药,表面上合法合规,而背后卖的则是禁药。因此,需要专门研究这些不同行业中潜在的危害、危险以及潜规则,而这对于食药侦民警办案尤为重要。
总队发现培训实用性不强问题后,改变了培训方向,向贴近实战转化。
沈阳市皇姑食品药品侦查大队大队长秦卫国评价说:“大队刚成立时,民警在一些案件的把握上不准确,容易造成打击不力,总队根据实际案例陆续开展一些培训后,使培训内容更容易理解、很直观,对我们办案有方向性的指导意义。”
另外,该系统还注重专业打击人才的培养和选用,白石表示,今后在人员选用上将对具有相关专业知识者有一定政策性倾斜。
部门协作机制逐步完善
在打击食品药品等犯罪案件过程中,还涉及到检测、鉴定、送检、起诉乃至审判等环节,单靠公安机关一家力量远远不够。辽宁食药侦部门在工作中,不但与相关行政部门、检察院、法院建立良好的合作机制,还探索出快速鉴定程序,为及时打击此类犯罪提供了有力保障。
“以前,检测、鉴定机构比较分散,有资质、权威的机构比较少,如果没有检测、鉴定报告,检察机关是不会受理案件的。”孙建鹏向记者介绍,涉案物品是否有毒有害、是否符合标准,首先得到检验中心检验,取得检测报告后,还得找鉴定机构作出危害健康的鉴定,而检验、鉴定机构都是省级相关部门指定的,少之又少。
在食药侦部门刚成立时,病死牲畜的检测、鉴定非常繁琐,周期很长。针对这一问题,辽宁率先在省食安委成立专家论证会制度,论证会成员由相关行业权威专家组成,专家负责论证涉案物品是否有毒有害,然后以文件形式出具论证结论,大大缩短了检测、鉴定周期。
另外,经过辽宁食药侦部门沟通、协调,全省多家机构都能进行肉片DNA检测,打破了以往需要去北京做检测的被动局面。
如今,辽宁食药侦部门与食药监、动监、农委、卫生等10余个部门都已形成比较完善的协作机制,使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得到有效衔接。
2013年5月4日,“两高”关于食品安全方面的司法解释出台,各级检察院、法院对食品药品的批捕起诉、审判环节都在加强,也促使公、检、法机关在刑事打击方面形成合力。随着辽宁食药监部门办案数量的增加,辽宁公、检、法机关协作配合也在加强,检察院、法院对此类案件的认识也在加深。
办案经费保障遭遇难题
辽宁食药侦部门作为一支新生队伍,也面临着一些客观存在的问题,在检测、鉴定费用方面,没有专门的经费,需要自筹,而涉药品案件检测、鉴定动辄就要上万元。
孙建鹏举例说,一些行政执法部门每年都承担本系统的检测、鉴定任务,这些费用都由国家财政提供,而辽宁食药侦部门成立近3年来,侦办的案件数量巨大,需要进行的检测、鉴定成为检测机构承担的“额外”任务,这些却没有财政保障。
另外,食药侦部门在办案中发现,目前相关法律法规针对食品药品等犯罪的处罚力度偏轻、不细化。白石举例说:“相关法律规定了‘销售额5万元以上、库存量15万元以上’的刑事处罚红线,但在实际办案中,由于一些不法分子没有保留账目等证据,无法查明长年间具体的销售额、库存量,致使其逍遥法外。”
“相关法律规定,犯罪者在一定年限内禁止从事食品药品等行业,但是一些不法分子通过转到异地或找亲友当替身的方式继续从事此类违法犯罪活动,目前还无法规避。”孙建鹏补充说,在实际案例中,对一些犯罪嫌疑人量刑较轻,降低了违法犯罪成本,使其有恃无恐。
白石坦言:“不论是行政分段管理,还是刑事分段管理,都有局限性,因为只要分段就有衔接和转化问题,但也不能一个部门独大、包办,强调无缝对接是最理想的,这也是我们一直追求的。”
将建涉假黑名单数据库
“目前,全省食药侦三级队伍共900余人,其中总队25人、支队20至40人、大队6至10人,县级大队人员配置偏少,有的大队少于4人,刚具备雏形,人员配置需要加强。”孙建鹏说,省公安厅针对此情况已经起草了《关于加强县级食药侦大队建设的指导意见》,正在征求各地意见,届时县级大队的机构建设、人员配置、警务保障等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
为对今后打击食品药品犯罪等案件提供信息化支持,白石介绍,总队正在着手建设黑名单数据库,将打击的食品药品犯罪等涉案企业、犯罪嫌疑人信息录入到数据库中,此举对此类案件的监管、侦办意义重大。
近3年来,辽宁食药侦部门侦办了大量案件,也从中总结出宝贵经验,打击肉制品犯罪六大技战法已在全国推广,而打击乳制品犯罪技战法正在酝酿中。
针对此类犯罪,打击源头才能治本,辽宁食药侦部门也抓住了这条主线,将警力统筹整合到城乡接合部,派出所以社区为单位来挤压、清查、打击黑窝点、加工厂、小作坊,交警在外围堵截,巡警打击现行。
白石说:“我们计划用3年时间,达到重点区域、部位食品药品等领域案件得到有效控制,从源头上更大限度压缩不法分子的犯罪空间。”
时光荏苒,辽宁食药侦部门战功赫赫,总队三次获公安部颁发的集体一等功,两人次获一等功,6人次获二等功,13人次获三等功,9人次获得部级及省级个人嘉奖及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公安部有关领导对辽宁省打击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并作出重要批示:“辽宁公安打击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力度大、措施实、社会效果好,他们创造的经验十分可贵,建议认真总结,供各地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