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看到警车,我都紧张得不得了,法院作出判决后,我才真正平静下来。”3月12日,当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对正处于缓刑期间的曹林(化名)进行回访时,听到了这番发自肺腑的话。
2012年5月的一天,曹林与朋友在吃饭时与他人发生争执,用水果刀将两名被害人划成轻伤。2012年7月,公安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该案移送通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曹林突发传染性极强的病毒性肝炎,需要住院治疗,通州区检察院遂对此案作出中止审查的决定。可自此之后,承办人虽多次电话联系曹林,但他均推说身体仍未康复,并一再拖延提供相关医疗机构的病情鉴定证明,案件就此停滞不前。
“这种情况可以说是‘历史遗留问题’。自2013年4月起,我院通过建立‘督访联’机制,对中止审查案件开展了专项清理活动。”通州区检察院检察长黄凯东告诉记者,针对曹林的情况,承办人主动找到曹林的主治医生,经多方核实其病情已经稳定。于是,承办人一方面做好曹林的思想工作,打消其逃避处罚的念头。另一方面,在恢复审查的基础上,做好提起公诉的相关准备工作。2013年7月2日,经该院提起公诉,曹林被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
黄凯东介绍,“督访联”机制中的“督”,是指针对因犯罪嫌疑人在逃而中止审查的案件,建立督促抓捕机制,及时提请侦监部门对在逃犯罪嫌疑人作出逮捕决定,对无固定住所或缺乏行踪线索的犯罪嫌疑人,督促公安机关上网追逃,同时告知其家人,共同做好在逃嫌犯主动投案自首的规劝工作。“访”,是指针对因犯罪嫌疑人重病而中止审查的案件,建立定期回访机制,主要是由公诉部门的案件承办人负责对犯罪嫌疑人实行定期回访,并会同医疗机构对其病情、伤情进行阶段性鉴定,在身体状况允许的情况下,及时恢复审查。“联”,是指针对需等待其他判决结果而中止审查的案件,与当地法院建立联合清理机制,尤其是针对诸如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行为与盗窃行为等对合犯罪,主动与法院沟通,尽快让此类案件恢复审查。
据悉,自2013年4月以来,该院已全部恢复审查25件35人“中止审查”案件,将这些案件提起公诉后,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从而有效维护了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记者 徐德高 通讯员 王丽 邱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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