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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江干:强化依法介入引导侦查取得实效

2014-04-09 15:07:57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3月27日,号称“网络高人”的朱某被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提起公诉。这起原本已陷入侦查僵局的新型网络诈骗案能够顺利起诉,得益于该院依法介入后提出的一份引导侦查意见。

去年7月,杭州市江干公安分局立案侦查一起网络诈骗案件,涉案嫌疑人朱某已被抓获,但公安机关掌握的证据仅有1名被害人的报案和扣押的银行卡、3G上网卡、手机卡、手提电脑等物证。这些物证与朱某的关联性无法证实,朱某又拒不认罪,案件侦查陷入僵局。

江干公安分局请求检察机关依法介入,引导侦查。该院侦查监督科和技术科依法介入后,提出了对查扣的电脑和U盘等电子物证进行电子数据恢复和取证、继续查找其他潜在被害人等引导侦查意见,帮侦查机关进一步明确取证方向。引导意见使侦查机关“豁然开朗”。最终,该案的被害人从1人增加到21人,证据也从不足到充分。

据介绍,修改后刑诉法对案件证据和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该院从加大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入手,大力加强依法介入引导侦查工作。去年初,该院与公安机关会签《关于对刑事案件加强协调配合的若干规定》,就依法介入引导侦查的案件类型、介入方式、后续跟踪等达成了一致意见。为确保引导侦查取得实效,引入会商制度,对依法介入侦查的案件,尤其是其中疑难复杂案件,要求通过加强技术支持、召开协调会等方式,多方研究,慎重提出侦查补证意见。

同时,在引导侦查过程中,该院强调始终围绕证据提出补强意见。去年6月,该院在依法介入一起媒体普遍关注的小区电梯配重块被盗案侦查时,承办人不仅到小区现场查看了被盗后电梯的运作情况,还向质监部门了解电梯配重块缺失可能造成的后果,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以危害公共安全为侦查方向调查取证的意见,为公安机关打开了侦查思路。最终,该案被告人被法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自2013年以来,该院依法介入侦查重大、疑难、敏感刑事案件15件,经介入后提请批捕14件,根据该院建议作治安处罚1件。(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 江简轩)

[责任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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