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4月1日起,案件当事人只要登录上海市检察院第一分院网站,就能立即知道自己所关心的案件诉讼过程情况。为确保案件被害人、证人等当事人能及时了解案件办理进展和诉讼权利,该院在网站开设“案件受理公告栏”,在案件受理3日内,不仅通过送达和邮寄方式向案件当事人告知受理通知、诉讼权利义务,并在网上进行公告,案件当事人通过网上查询,可及时获知犯罪嫌疑人姓名、案由、移送审查起诉单位、案件承办人姓名等公诉案件的受理信息,点开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栏,还能看到自己在诉讼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记者 林中明 通讯员 高建兵 吴跃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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