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严重损害农民利益。每年春耕时节都是假农资案件的高发时节,公安机关要严打农资“三假”案件。农资案具有季节性明显发现滞后、受害面较广危害性大等特点。本期《平安课堂》结合案例为您揭示农资犯罪的几种常见类型,看公安机关如何打击犯罪,减少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

   案件回放

2013年底,福建省泰宁县上青乡村民小吴购买了一台价格不菲的农业机械用来扩大农业生产。今年3月5日中午,小吴接到一个自称是三明市财政局工作人员小李的电话,她告诉小吴,之前在泰宁城关购买的农业机械可以享受国家 “农机购置补贴”,这笔补贴款的领款审批手续她在市农机局已替小吴办好了,补贴款现在就可以领取。留给小吴一个电话号码后,把电话挂断。

当天下午,小吴拨通了小李留下的联系电话,询问农机购置补贴款怎么领取时,接电话的人告诉小吴,领取这笔补贴款的办法有两个:一是领款人直接到市财政局财务科领取;二是通过市财政局网上支付系统直接将补贴款转到领款人的银行卡里,领款人只要持储蓄卡到当地金融部门的ATM机上接收,就可以领到这笔补贴款。

考虑到目前农事较忙,没空到三明市领取补贴款,小吴决定选择第二种领款办法。下午3时许,小吴联系上“市财政局网上支付系统”工作人员后,持农村信用社的储蓄卡到ATM自动取款机上,按“三明市财政局网上支付系统”工作人员的电话提示进行操作,顺利“接收了”这笔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款,之后小吴在这台ATM自动取款机上查询刚才接收到的补贴款数目,结果发现自己的储蓄卡不仅没有分文进账,卡上的149367元存款反而被全部转出,储蓄卡里已空无分文。知道上当受骗后,小吴立即向泰宁警方报了案。

无独有偶,近段时间在泰宁县朱口镇、杉城镇等地也发现了多起类似警情。

案件分析

近年来,电话诈骗呈现由城区向乡镇农村转移,而且上当受骗人数上升、被骗金额加大的趋势。此类诈骗活动是骗子的惯用手法之一,主要利用的是人们的贪财心理和对国家政策的模糊认识,诈骗对象以购买了家用电器、农业机械和汽车摩托车的消费者为主。因此,广大消费者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经济损失。

    每年春耕时节是农机销售最旺盛的时候,随着农机补贴的逐年增加,各种农机销售量也越来越大。近日,福建省泰宁县发生多起利用 “农机购置补贴”进行诈骗的警情,建议广大群众加强预警防范。

民警支招

福建省泰宁县公安局民警严远亨

购买农业机械享受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款”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购机条件,并办理申请补贴的相关手续。根据相关规定,符合购机条件的农户购置农业机械必须先提出申请,得到批准后,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款将按规定的补贴率直接将补贴款拨付给农业机械经销商,农户购机时只要交差额款就可以了。由此可见,政府财政部门直接发放 “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款”的说法都是假的,万一接到这样内容的电话,千万不要相信。如发现自己上当受骗了,应及时报警,并积极配合警方破案。

宣讲人:吉林省公安厅政治部宣传处 李吉胜

案件回放

2013年3月26日,吉林省敦化市公安局接到群众老张举报,称某公司库房内存放了大量假农药。民警迅速出击,当场查获假农药20吨,价值5万余元,并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山某。民警由此顺藤摸瓜,半个月的时间内捣毁制售窝点9个,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涉案价值900万元,并缴获制造假农药生产线一条,卡车、铲车、农用车各一辆,假农药80吨。

案件分析

在这起案件侦破中,老张的作用至关重要。老张及时将相关信息举报给公安机关,才避免了重大农业经济损失。有群众发现相关案件线索后,漠然冷对,或者蛮干,结果是犯罪嫌疑人逃之夭夭。

据了解,老张是农业种植大户,需要购买大量农药。一次偶然机会,他与犯罪嫌疑人李某有了联系。由于老张是农业种植大户,这种特殊身份使得他对于犯罪嫌疑人李某等具有较强吸引力。同时,由于老张具有一定的真假农药鉴别能力,所以当李某拿来假农药时,老张一眼认出是假农药。但他佯装未识别出来,非常冷静。随后,他借助汽车巧妙跟踪,很快发现了存放假农药的库房。在这个过程中,老张头脑极其冷静,处理得自然得体。

民警支招

敦化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 孙向阳

春耕生产中,农民是从事农业生产的主体,也是涉农案件的直接被侵害对象。遇到坑农害农案件,农民兄弟一定要冷静面对,机智处理。最好是第一时间报警,并向公安机关提供相关案件信息,不主张群众发现线索后自己处理相关问题,因为一旦被犯罪嫌疑人发现真相,很容易被打击报复。

当然,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比如说如果不进行仔细辨别,可能无法确认真假,当事群众可以适当采取措施进行证据收集,但前提是绝对保证个人安全。除此之外,群众不应当以个人身体损伤或者以重大利益为代价,换取相关信息。广大农民兄弟要相信公安机关的攻坚破案能力。

购买农药时一定要通过正当渠道到正规的农药销售点。在购买农药时,看经营单位是否有营业执照和农药经营许可证,一般应该到经营规模大的两证齐全的正规经营单位。同时也应该学一些基本常识。例如,学会看产品标签。国家有关部门对农药产品标签内容有明确规定,如农药通用名、有效成分含量、产品性能、使用技术和使用方法、注意事项、有效期等必须一样不缺。粉剂农药应疏松、不结块,可湿性粉剂用手指捏搓无颗粒感,乳油、水剂等液态农药应透明均匀、无沉淀物或漂浮物,颗粒剂应色泽均匀,除包衣颗粒剂外,应不易破碎,如色泽不均匀,其质量可能存在问题。

民警支招

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石湖荡派出所民警 沈旺杰

此类案件有作案速度快、偶发性强、侦破难度大等特点,但只要当事人稍作防范,做到“三锁、二看、一停”就能避免案件的发生。“三锁”是指停车后要锁三道锁,一是电瓶车防盗锁,二是锁死龙头锁,三是锁上电瓶锁,同时也可以通过链条锁把车辆和固定物锁在一起,进一步增强防盗系数。“二看”是指在劳作期间要加强防范意识,多留心车辆情况,大家相互协作,互相照看,做到安全防范人人有责,每个人不仅要埋头干活,更要时不时地抬头看车。“一停”是指在干活时,建议将随行的电瓶车在农地附近找一处开阔空旷地,相对集中停放,确保在更多人的视线及范围内。

宣讲人: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政治处 周振震

案件回放

家住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的老李是一位普通农民。春耕生产时节,老李骑着新买的电瓶车来到田边,把车靠在路旁,卷起裤腿下地干农活。半个多小时后,当老李起身回到路边时,发现电瓶车已经没了踪影。

案件分析

越来越多的农民选择购买电瓶车作为代步工具,从家里到田头,来来回回快捷便利。然而,在很多地区,农民兄弟安全停放车辆和防盗的意识还是相对薄弱,自以为熟悉周边环境,而且人就在附近,故而经常出现靠路边停车不上锁的情况。一旦遇到春耕农忙,通常都只顾埋头苦干,几乎不关心自己的电瓶车。如此一来,就给了窃贼作案足够的时间和空间。

 

宣讲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公安局宣传处 周军文

案件一回放

用了从正规农资销售店的化肥,不但作物不长,禾苗还变黄。经群众举报,南宁市公安局将生产、销售伪劣化肥的犯罪嫌疑人高某抓获。据查,高某是南宁市一家复合肥厂的法定代表人,虽然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竟然参考网上生产标准,自行制定各种化肥的原料配方。另外,为节省成本,还将一些废旧的成品化肥直接掺进新化肥里。据统计,他一共向南宁周边的农资销售点销售不合格化肥1000余吨。

案件分析

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化肥品种多,真假难辨。有的销售商还直接上门推销,假化肥流入农村难以完全杜绝。民警在办案过程了解到,假化肥之所以能顺利销售到农民手中,关键还是价格,部分销售商常常投机取巧,利用消费者的心理,往往比同类化肥每袋低20元到30元,所以购买化肥时切勿贪图小便宜。

民警支招

广西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 朱晓文

农民种地,肥是关键。目前市场上假化肥主要有两种类别:一是以非化肥物品冒充真化肥;二是以一种化肥冒充另一种化肥。化肥的真假很难从直观上辨别,最简单的识别是看它的溶解性,取一部分放到水中,迅速均匀溶解则是真化肥,长时间不溶解的则是假化肥。常见的两种鉴别方法:一是看包装口是否有明显拆封痕迹,有这种现象的大都是假化肥;二是看结晶状态:真化肥颗粒度和比重较均一,表面光滑,不易吸湿和结块;假冒伪劣化肥颗粒大小不均,粗糙、易结块。一旦发现假冒化肥,一定要保护好现场和相关证据,及时与经营者交涉,同时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或农业执法部门投诉,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案件二回放

2013年5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武鸣县锣圩镇部分村民发现自己田里的水稻长势不均匀,有的高有的矮,大家怀疑买到了假种子。村民们查看剩余种子,发现袋口有明显拆封痕迹,急忙向县农业执法大队举报。令人感到奇怪的是,经过技术员初步鉴定,种子均符合“真货”的特征。执法人员再经过仔细检查,袋内种子颜色有较大差异,遂分别抽样送检。化验结果表明:种子部分是真部分是假。武鸣县公安局成功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经查王某利用广西某农业有限公司售销商的便利,在未取得生产种子许可证的情况下,把真假种子混装销售。

案件分析

一些售销商在推销假劣种子时,可谓“煞费苦心”花招百出,想方设法让农民上当。据了解,一些销售商在走村入户推销假种子时,甚至先给村干部“好处”,然后借村干部之口向农民兜售。另外,对于如何鉴别种子的真假,许多农户也没有好方法。一般老农户选择种子时,通常都是到有资质的经营门市购买并且亲自挑选。

民警支招

广西南宁市公安局西乡塘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 廖 屹

真种子颗粒饱满坚硬、色泽鲜亮,假的色泽暗淡、个小。购买种子时,一定要去正规的农资店,不要轻信那些走村串户的推销商,最好是去信誉好、售后服务好的一些大型公司或者农业服务机构。另外在购买种子时,一定要索取正式发票,并把它们和包装袋一起保存好,万一出现问题,可以凭证据索赔。最后注意:散装种子、已打开包装的种子不买;标识模糊、标注不全的种子不买;小广告宣传新特优、邮寄的种子不买。

   鉴于农资犯罪的危害,公安机关要早下手早做准备,要以民意为导向,无论案值大小,无论工作难易,坚决打击“三假”这类农民群众最痛恨、反映最强烈的违法犯罪,让人民群众得实惠。

 平安课堂:策划/刘琳 (中国长安网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