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贵州省检察机关勇于“亮剑”,迅速立案查处一系列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涉农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同时,结合办案积极预防涉农民生领域职务犯罪,取得了良好效果。
201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涉农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2000多件2360人,提起公诉1400多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亿元。
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案件查办到哪里,专项预防就跟进到哪里”的思路,积极开展涉农民生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共深入该领域开展预防调查500多次,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发出检察建议近700份,开展预防宣传、警示教育10100多次,并主动介入359个涉农民生领域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展预防,有效降低了国家涉农民生资金安全风险,预防和减少涉农民生领域职务犯罪行为发生。
省检察院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保障投资安全”专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积极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意见》,对全省重点工程项目预防工作做出了规范,用制度为保障重点工程涉及的征地拆迁、移民补偿、退耕还林等涉农民生资金装上“安全闸”。全省检察机关根据查办的案件进行深入分析,开展预防调查,发出检察建议,为发案单位堵塞机制漏洞。仅2013年,有34件预防调查报告报送当地党委、人大、政府后,得到肯定和批示。
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履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职责,在涉农民生等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和大宗物资采购环节,对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53个单位和个人,提供给相关查询单位,对其做出了取消投标资格、扣减投标分值、降低信用等级等处置。
各级检察院认真落实省院要求,延伸检察触角,设立了一批检察联络办、派驻检察室和为民服务岗,成为检察机关服务民生的有效载体。省检察院派驻贵安新区检察联络办积极开展新区道路硬化等民生工程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被贵安新区管工委、管委会评为2013年度先进集体;贵阳市南明区检察院设立花果园片区检察室,加强与非公有制企业的协调、配合,保障花果园这一全国最大的单体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顺利进行;息烽县检察院用“阳光检务车”创建了“流动的检察院”、“群众身边的检察院”;榕江县检察院“为民服务联系岗”服务群众深受当地群众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