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记者 纪欣)记者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以下简称未检处)获悉,北京市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从2011年的1614人下降到2013年1176人,减少27.1%;公安机关移送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从2011年的1117人下降到2013年的738人,减少33.9%。
截至2012年底,北京16个区县院全部成立了未检专门机构。2013年5月,市检察院、各分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正式成立,标志着北京市检察机关三级未检机构组织体系已经形成,目前全市从事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的专门人员有125人。
“作为新组建部门,加强制度建设尤为重要。只有强基础、重规范,才能为未检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北京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负责人岳慧青说。
“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未检人员,不仅要具备法律专业知识、一定的办案经验,还要具有与未成年人沟通的能力,要懂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不仅能办案,还要会讲法制课;不仅要理性思维,还要具有创新意识和能力。由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个需要综合治理的系统工程,这就要求未检干部思想成熟、办事稳妥、顾全大局,善于处理与协调外部关系。”岳慧青说。
“捕诉监防”一体化 承办人负责到底
配合新刑诉法实施,北京市检察院未检部门推动首都综治委预青组联合公、检、法、司等部门,在2012年底会签了有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配套工作体系、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法律援助四个规范性文件。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诉讼程序制度在北京得到进一步细化和落实。
2013年初,市检察院出台了《关于未成年人案件检察部门案件受理范围的规定》。目前,全市未检部门统一名称为“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统一受理依法由本院管辖的,犯罪嫌疑人实施被指控行为时不满18周岁的案件,以及主要针对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批捕及审查起诉的案件。
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由同一承办人负责同一案件的批捕、起诉、诉讼监督和预防帮教等工作。
帮教形成社会化 六百余大人助力
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落实法定代理人及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为761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法律援助;对27名涉案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辅导;对902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跟踪回访帮教263人次。北京市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捕率为32.6%,不诉率为26.2%。
检察官亲力亲为进行帮教的时代已经成为过去式,涉罪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考查帮教、心理疏导等工作基本上交由社会专业力量开展。北京市已经组建了600余人的合适成年人及130余人的社会调查员队伍,同时还依托北京市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中心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干预,社会化帮教模式初步形成。
2013年10月,市检察院还联合团市委、综治办推动建立了由明苑集团、无名居集团、首都图书馆等五家爱心企事业单位组成的“新起点扬帆观护基地”,作为北京市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的考查、观护基地。截至2014年3月底,五家观护单位共接收12名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其中2人结束考查后和所在观护企业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
成功办理多起敏感案件 取得丰硕成果
目前,未检队伍中有研究生49名(法学博士2名),占未检队伍总人数的四成。
这个120多人的北京未检团队在成立短短一年多的时间里成功办理北京大兴摔童案等一系列敏感、热点案件,收获40多项市级以上集体荣誉、20多项市级以上个人荣誉。
二分院未检处等四个未检部门取得全国青少年优秀维权岗称号。共有9篇文章以及朝阳院等4个院在全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大型主题征文和创新事例评比活动中获奖。涌现出“全国人民满意公务员”彭燕等一大批未检先进个人,还有1名北京市十佳公诉人、3名北京市优秀公诉人、1名北京市十佳侦查监督检察官,9人被列入北京市检察业务骨干人才库。
(原标题:北京办理未检案 检察官成了多面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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